汉朝:汉宣帝

昭帝无子,霍光等选武帝孙,昌邑王刘贺,时年二十岁。刘贺放纵无度,专喜打猎,郎中令龚遂屡谏不听。值朝廷遣使来接,刘贺才阅诏书数行,便喜得手舞足蹈,行至济阳,要买长鸣鸡;抵弘农,见路上多美妇,命大奴善暗中物色,劫到驿馆,供其享乐。朝使闻之,告白龚遂,遂问刘贺,贺矢口否认,遂斩大奴善。

刘贺入宫,更是欣喜若狂,沉溺酒色,奏乐弹唱,不顾丧期。霍光忧之,与大司农田延年请皇太后[霍光外孙女]废刘贺,另立新君。刘贺废,只当二十七日皇帝,“霍光特送入昌邑邸中,才向贺告辞道:’王所行自绝于天,臣宁负王,不敢负社稷,愿王自爱!臣此后不得再侍左右了。’随即涕泣自去。”

霍光等只得再议立帝,光禄大夫丙吉谓武帝曾孙刘病己有德,现十八岁。病己祖父就是武帝长子[戾太子],因被陷害行巫蛊而自杀,其父母亦遇害。病己入狱时尚在襁褓中,时任廷尉监丙吉怜之,命两女犯轮流乳养,遇大赦,送病己去外祖母史贞君家。武帝崩,遗诏命掖庭[侧宫]抚养病己,归掖庭令张贺照看。贺曾为戾太子侍卫,自然小心呵护病己,又让他读私塾,及长,使他娶宫人织染处的啬夫许广汉之女为妻。张贺、许广汉均因戾太子坐过狱,广汉还遭宫刑。病己“受《诗(经)》于东海澓中翁,高材好学,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巷里]奸邪,吏治得失”。

病己嗣位,是为宣帝。

赦天下,赐牛酒爵等不再赘述。

宣帝历年要求举荐文学、高第、贤良、方正、孝悌、可亲民者,“然而俗化阙焉[俗化了呀]”。继续要求举荐。

霍光欲将女儿嫁给宣帝,可望将来做皇后,但宣帝不舍许氏,立许氏为后。

霍光欲告退,帝不许,政事先禀霍光,次上奏。

诏郡国、二千石(地方官)谨牧养民而风德化。

“以水衡钱[皇帝私钱]为平陵徙民起第宅。”

匈奴侵乌孙国,乌孙王及王后(汉公主)向汉求援,汉出兵,匈奴退回漠北,校尉常惠将乌孙兵入匈奴右地,大克获。

许皇后崩[实为霍光继室霍显,使女侍医毒杀,好将女儿嫁给宣帝]。

“大旱,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三辅民就贱者[服役者],且毋收事,尽四年。”

“今岁不登[歉收],已遣使者振贷困乏。其令太官[管皇帝膳食]损膳省宰[汉时宫廷屠者七十二人,宰者二百人],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占用]。”

立霍光女为后。

“郡国四十九(地)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有对策者],(可)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别不敢言]…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律令中有可免除的条例,逐条上奏,以安百姓]。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皇)上以宗庙堕,素服,避正殿五日。”

“假郡国贫民田[把田借给郡国贫民]。”

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薨。

“上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乃复使乐平侯(霍)山领尚书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可密奏。惯常上奏是正副两本,尚书看副本,认为没必要上奏就搁置不发。密奏就是直接上奏],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按所奏试之以官,考其功德]…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前下诏假公田,贷种食。其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二千石(要)严教(下属官)吏,谨视遇[厚待民],毋令失职。”

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告诫]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别怕主管官吏]…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裁军]。”

又诏:“池崇未御幸者[未用的御苑],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钱]。”

“诸有大父母[祖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服役],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霍显使霍后毒杀太子[许后子],未遂,帝觉之,复又想起许后死状,暗察,霍显闻信大惧,与霍禹[霍光子]、霍山[霍禹侄、霍云[霍山弟]、诸女婿范明友、邓广汉、任胜、赵平、冯殷等谋反,欲联合太后废宣帝。事泄,伏诛。未发觉者除罪。霍后被废。

“减天下盐贾(价)。”

今坐狱者因掠笞、饥寒等死于狱中,令郡国每年上报死者名单、住址等详情,丞相、御史每年上报政绩最差者。

“加赐鳏、寡、孤、独、三老、孝弟、力田帛。所振贷勿收(利息)。”

“今吏修身奉法,未有能称朕意,朕甚愍[悯]焉。其赦天下,与士大夫厉精更始。”

诏曰:“(坐)狱者,万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养育群生也。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则可谓文吏矣。今则不然,用法(律)或持巧心[钻空子],析律贰端[歪曲律条],深浅不平,增辞饰非[巧言掩饰错谬],以成其罪。奏不如实,上亦亡由知[朕亦无法知道缘由]。此朕之不明,吏之不称,四方黎民将何仰哉!二千石各察官属,勿用此(类)人。吏务平法。或擅兴徭役,饰厨传[以美食豪舍(招待朝廷使者)],称过使客[过度奉承(朝使)],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烈日],岂不殆哉!今天下颇被疾疫之灾,朕甚愍之。其令郡国被灾甚者,毋出今年租赋。”

又曰:“闻古天子之名,难知而易讳也。今百姓多上书触讳以犯罪者,朕甚怜之。其更讳询[刘病己改为刘询,避免百姓犯讳]。诸触讳在令前者,赦之。”

又曰:“朕微眇时,御史大夫丙吉,中郎将史曾、史玄、长乐卫尉许舜、侍中光禄大夫许延寿皆与朕有旧恩。及故掖庭令张贺辅导朕躬,修文学经术,恩惠卓异,厥功茂焉。《诗》不云乎?‘无德不报[没有不报之德]。’封(张)贺所子(养子)、弟子、侍中中郎将彭祖为阳都侯,追赐贺谥曰阳都哀侯。吉、曾、玄、舜、延寿皆为列侯。故人下至郡邸狱复作[劳役之人]尝有阿保之功,皆受官禄、田宅、财物,各以恩深浅报之。”

“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佗[其它]皆勿坐。”

“遣太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问鳏、寡,览观风俗,察吏治得失,举茂材异伦[贤能出众]之士。”

郊泰畤、祠后土。

西羌反,平之,置金城郡[青海西宁]。

匈奴日逐王’先贤掸'[名字]镇守匈奴西部[即西域地区],因匈奴内乱,欲率万余人归附汉朝,汉将郑吉引兵五万前去受降。先贤掸与部众内迁,郑吉乘势破车师国,驻军乌垒城[新疆轮台附近]、“镇抚西域三十六国,西域始完全归汉,与匈奴断绝往来”。

“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贺正月,始和亲。五月,匈奴单于遣弟呼留若王胜之来朝。”

郊泰畤。

祠五畤。

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可能]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诗(经)》不云乎?‘民之失德,乾餱以愆[粗食之过]。’勿行苛政。”

“匈奴呼韩邪单于率(五万余)众来降,封为列侯。”

祠后土。

置匈奴降众于西河[晋陕峡谷]、北地[甘肃庆阳一带]两郡。减边戎十分之二。

“遣丞相、御史掾[属下]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

郊泰畤

“匈奴单于遣弟左贤王来朝贺”。

人头税减三十钱。

郊泰畤

呼韩邪单于入京行朝贺礼,之后驻防光禄城[内蒙包头一带]。郅支单于恐呼韩邪单于侵袭,远遁西北至坚盾人聚居地[吉尔吉斯人先民,位于俄国叶尼塞河上游]。“匈奴遂定”。

“赐民爵二级。毋出今年租。”

“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梁丘贺的《易传》{易经注释本}]、大小夏侯《尚书》、穀梁《春秋》博士。”

郊泰畤

诏曰:“盖闻上古之治,君臣同心,举措曲直,各得其所。是以上下和洽,海内康平,其德弗[不]可及已。朕既不明,数申诏公卿、大夫务行宽大,顺民所疾苦,将欲配三王[夏禹、商汤、周武]之隆,明先帝之德也。今吏或以不禁奸邪为宽大,纵释有罪为不苛,或以酷恶为贤,皆失其中。奉诏宣化如此,岂不谬哉!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减,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其咎安在?上[上报的]计簿[账簿]具文[空文]而已,务[目的]为欺谩,以避其课[课税]。三公[司马、司徒、司空]不以为意,朕将何任?诸请诏[奉诏出使者],省卒徒、自给者皆止{省随从、自费,但下级官员乘机行贿}。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

宣帝崩,寿终四十三岁,在位二十五年。

昭帝、宣帝之兴,史称昭宣之治。

参考文献:《汉书》、蔡东藩史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