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过初恋吗?

相信初恋过的人都不会怀疑初恋时的那份真挚,那是真正的爱情:纯洁、无私、愿意为她(他)牺牲一切。我的初恋是在中学时开始的,那时上学从不迟到,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搜寻她。我觉得她是那样光彩夺目,与她在一起便感到幸福。至于别人会怎么想,父母是否会反对,自己是否会有所损失,我才不会去管它。早恋使我的学习大受影响,结果没考上名牌大学,但我至今也没后悔,因为我毕竟真诚地爱过,那段甜蜜的记忆是无法用其它东西替代的。

后来她嫁人了。我曾深深地为她祝福,希望她婚姻美满,还像小时候那样爱笑。

人们对初恋之所以难以忘怀,正是因为那份纯洁、无私、可以为她(他)抛弃一切、赴汤蹈火、吃糠咽菜的爱,那份忘我、只愿她(他)幸福的爱。那么人对天主是否也能有这种爱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很多神长、修女就是这样爱耶稣。圣女小德兰便是这些“痴情”人中的一个。她对天主的赞美之辞绝不亚于我们给异性写的一封封情书,她爱天主爱得如痴如醉,以至她在修院里所受的种种磨难都化作了无比的甘怡,为爱的人受苦,再苦也是甜的。我认识一位法国神父,他拿到硕士学位后在法国公司驻华沙办事处当首席代表,待遇很丰厚,可是他怎么也割舍不下对天主的爱,结果他毅然离开世俗和为他落泪的女秘书,当神父去了。看到他整天乐不可支的样子,便知他一定是在恋爱—-与天主恋爱。

人是天主按自己的肖像造的,因此人所具有的那份爱的情感也是从天主那里得来的,但天主更知道如何去爱。圣史若望告诉我们,“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衪的人不至丧亡,反而获得永生。”[若3:16]不是吗?耶稣为了人甘愿屈尊就卑取得肉身,甘愿降生在马槽里,甘愿当穷苦的木匠,最后还“发痴”到任人把自己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换上别人,并且也有耶稣的奇能,不把法利塞人怒而杀之,但至少也可以逃脱掉。只有祂会这么“傻”。我爱天主的这份痴情。天主的爱与人的爱之间的最大区别还在于,天主爱人可以不计较人的缺点,人若犯了错,别人也许不会原谅他(她),但天主却会宽恕之,怜爱之—-这是我爱天主的又一个理由。

人神之爱其实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天主是爱,祂在造人之时便充满了爱意,在祂造了亚当之后,便认为“人单独不好”[创2:18],于是便为他造了女人。天主真是把人当作祂的子女,所以才会想得那么周全。天主爱人,但同时祂希望人也爱祂,这很正常。作父母的没有不爱孩子的,但同时当然也希望子女爱他们。一切都非常自然,非常符合伦理。爱天主永远不会害相思病,因为祂始终爱人,倒是人经常见异思迁,无情无义地忘掉祂。与天主相爱永远不会失恋,只会得到幸福、平安与喜乐,爱得越深,得到的幸福就越多,直至到天堂与祂结合。在天堂与天主相聚的幸福,在人间是体验不到的。《天主教圣经学习》的作者说,圣经中经常用新婚、婚宴来比喻天堂的喜乐,因为人类实在找不出其它词语来形容天堂的幸福了。因此,如果我们用新婚的感受来窥视天堂的幸福,那必是刺激、兴奋、狂喜的感觉。当然天堂之乐远不至此,只是我们体会不到而已。

令人遗憾的是,有些教友却不知道如何去爱天主或感觉不到天主的爱。我当初奉教时,给自己定的底线是不下地狱即可,可是现在想来,如果不爱天主,奉教真的没有什么意思。爱是幸福的源泉,如果没有爱,一切黯然失色,兴味索然。那么人该如何与天主相爱呢?对那些已爱上天主的人来说,他们各自都会有自己的经验。我的经验是读《圣经》,尤其是《新约》,特别是四部福音书,必须熟读。爱需要彼此的交流与沟通,而圣经是天主的圣言,也就是天主对我们说的话。不学圣经,祈祷时很难听到天主的声音,因此也就很难与天主交谈。

另外一种笨方法似乎也可以采纳,那就是用追当初女孩子的方法去追天主,向祂大献殷勤。天主当然不会因你买不到玫瑰花而去别人家园子里偷一枝来送给祂而受感动,但在你祈祷时,可以问祂:“主啊,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呢?”在念《天主经》时,真心实意地愿祂的旨意奉行在人间如同在天上,在你做了件善事后,可以马上向祂汇报:“主啊,你高兴吗?”在你经历磨难时,可以对祂说:“主啊,权当这些是为祢作的牺牲了。”在你得到回报时,当然也别忘了感谢祂。

还有一件最中悦天主的事就是向你周围的人传教,这是祂最希望你做的事,单从如何去爱天主的这个议题来说,你宣讲福音的口才有多笨拙,对方信不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用这种方式向祂表达了强烈的爱。诚然,我们以后应掌握传教技巧,以便更好地光荣天主。

天主是重感情的,你用这么多方法,尤其是传教的方法去勾引祂,祂必中招。去爱吧,难道你不想幸福吗?我们不必非要苦苦等到升天堂再享受永福,幸福完全可以从今天开始。

危哉,懒仆!

昨天听一位朋友说,他十年前去过一个地方,那地方有两家是教友。他感到兴奋,茫茫人间居然也有信主的人。可十年后他再去那里,却惊讶地发现,那地方到处都贴有新教的标识,家门口贴的是赞美主的对联,商店里有快乐的、乐意以耶稣之名给你优惠的店主。可天主教友却依然是那么两家。

我无意去判断那两家为何不出去传教,但可悲的是,这种现象却具有普遍性。在北方的一座小镇,十年前,那里的教友因有一万之多而感到自豪,两百名新教弟兄姐妹因没有教堂而不得不租用我们的教堂来做礼拜,可是现在,四座基督教堂耸立在那里,堂内人声鼎沸,到处是年轻的面孔,而我们却还只有那一座教堂,常去教堂的也只是些老年人。再看看十年来我们身边发生的变化吧,过去天主教与新教一样,都是凤毛麟角,可是现在,在我们的同事中,在我们的邻居间,甚至在医院里的病友中,都能见到新教信徒的影子。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可是十年来我们公教信友在干什么呢?我们担负起传教的责任了吗?显然没有,至少其力度完全不能与新教弟兄姐妹相提并论。这不禁使我想起《玛窦福音》中关于金元宝比喻[玛25:14-30]里的那个可恨的、只会把金元宝埋在地里的懒仆。他不想去冒风险,不想受累“在没有下种的地方收割,在没有散布的地方聚敛”[玛25:26],以为最稳妥的方法就是把金元宝藏起来,这样至少不会有损失。结果主人回来后大怒,质问他为何不把钱存在钱庄里,因为这样做至少也可生点利息。可见那个懒仆根本不想费神去考虑怎样才能为主人多挣点钱,因为把钱存入钱庄这种做法只要稍微动一下脑筋就能想得出来的。懒仆之可恶在于他的懒惰与自私,只想保全自己而无意去奉行主的其它旨意。

相比之下我们又好得了多少呢?我们似乎并不缺少“救”自己灵魂的热情:念经,望弥撒,甚至传抄那些据说能获得某种大赦但教会从未颁布过的经文。至于如何去传教、如何使更多的人得救,为天主赚得更多的灵魂,让更多的人来光荣天主,这恐怕没必要去管它了吧?然而这正是天主要求我们每个基督徒必须去做的。我们以为自己得到点圣宠够救自己的灵魂就可以了,然而我们的保守,我们只敢把元宝埋在地里的怯懦,我们对他人的冷漠很可能会使我们丧失已有的那么一点点圣宠。耶稣说:“不是凡向我说‘主啊!主啊!’的人,就能进天国。”[玛7:21] 念经、望弥撒既是为了崇敬天主,也是为了坚固我们的信德,作基督的勇兵,去传教、去关爱、去服务他人。切勿将念经、望弥撒当作表面文章来做而没有内心的皈依,在礼仪方面,法利塞人做的一点都不比我们差,但耶稣却说他们是有祸的。

那个懒仆最后是被他的主人“丢在外面的黑暗中,在那里必有哀号和切齿”[玛25:30]。

骄傲不单是瞧不起人

一般认为,所谓骄傲就是瞧不起人,可教会所说的骄傲(Pride),其涵盖范围要比这个广,韦氏大辞典是这样解释的:“(骄傲是)七宗罪之一,(表现为)过分自尊(如在才智、美貌、财富、地位方面),没有道理的优越自负感;重己之尊,轻人之卑,自高自大”。

“重己之尊,轻人之卑,自高自大”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骄傲,“没有道理的优越自负感”我们也能体会到。在生活中,我们偶尔也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们不可一世,目中无人,趾高气昂。在哲学上,我们称骄傲为盲目性存在,就是说,骄傲的人生活在虚幻的世界里,他们认为自己无比优越,高人一等。然而在现实中,天主造的人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他天赋的优良品质,每个人也有因原罪带来的瑕疵。从人类学角度讲,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人和人之间不能说谁比谁更优秀。如果你觉得人人都比自己强,这不客观,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比所有人都强,这也不符合事实。

在当今社会,有的人以财富、地位论尊贵,但奇怪的是,当他们买到包装精美的劣质产品的时候,也会气的要死。天主也是要看品质的,当一个人去掉外包装,赤条条来到天主面前的时候,祂要看品质,才不管你外包装有多么精美。人对人的评价也一样,不会认为对方富裕、地位高就应受更多的尊重而不考虑其人品如何。所以,当一个人因财富、地位而产生一种轻飘飘的超人感的时候,那只是他的个人遐想,没有人想朝拜他,尽管他身边不乏拍马屁的、想从中获得好处的人。

在骄傲中,最难界定的是“过分自尊”。正常的自尊心与过分自尊之间确实没有一条明确的分界线,但大体上,我们可以罗列一些过分自尊的表现:

1、受批评时,不去反思自己是否做错了,而是感到很受伤,甚至对批评者产生憎恶感。

评:内心觉得自己很棒,容不得别人批评。可是自己批评别人或看到别人受批评时,却觉得没什么。这就是过分自尊的骄傲。

2、当别人指出自己的缺点时,第一反应就是辩解。

评:过分自尊的一种自我保护。

3、不愿意道歉,认为道歉是件很丢脸的事,可别人向自己道歉时却感到很受用,也不觉得对方丢脸,甚至希望别人拥有勇于承认错误的美德。

评:傻不傻,干嘛自己不拥有这项美德。

4、在自己认为很棒的方面,容不得别人在这方面比自己强,当发现别人在这方面比自己强时,心里感到酸酸的,可一旦发现此人有些地方不如自己,心里就感到莫大的安慰。

评:不愿意从虚幻走入真实的世界,从而导致不敢面对现实。

5、渴求表扬或赞誉

评:这种“渴求”体现出内心希望得到肯定。在英语中,骄傲(Pride)与虚荣(Vanity)是同义词。当虚幻世界不断受到真实世界的挑战时,就会产生虚荣心,希望得到表扬或赞誉,以弥补虚幻与真实的差异。

6、害怕被别人瞧不起

评:这是虚幻在现实面前彻底崩溃的结果。一个觉得别人处处比自己强的人,别人怎么看自己对他来说无所谓;一个自信的人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而骄傲的人一旦遭遇失败却很难迈过这个坎。

过分自尊很容易变得虚荣,最终导致丧失自信。有人说,自尊能够产生自信,这很难说,因为自尊是一种心态,一种感受,如果自信建立在自尊上,那么,一旦自尊受到了挫折,自信也会随之消失。以感受作为自信的基础是不牢靠的。事实上,自信是建立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比如一个人的祈祷不断应验,他会很自信地做事,因为他知道,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天主都会帮他渡过难关。

骄傲不但得罪天主,也给自己的发展设置障碍,积极的做法是:客观评价自己和他人,勇敢面对自己的弱点,并设法改进。孔子说“三人行必有吾师”,就是要我们虚心向周围的人学习、求教,以获进步。圣施礼华更是说:“…假如你的谦逊,让你感觉到自己是垃圾:一大堆垃圾!我们还可以用你的可怜来做些大事”。(道路605)也就是说,当人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的时候,反而能全心依靠天主,干出一番大事来。

读雷立柏译《教会史》需注意的几点

在大陆成长的人通常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那就是认为历史是用来歌功颂德的,不是歌颂一个民族的伟大,就是歌颂某位君王的英明或者某个朝代的辉煌。有这样思维定式的人在读教会史的时候就会遇到困难。历史学主要是用来总结人类过去所犯的错误,使它成为一面镜子,供后人反思,以免重蹈覆辙。如果读者想了解教会的辉煌,读教会史通常会使他失望,因为伟光正通常不是史学家感兴趣的话题。

历史是一门学科,有它专门的、研究历史的方法,超出历史学范畴的事物,它不去研究,因此可想而知,如果没有了启示、没有了圣神、没有圣母显现、没有圣人圣迹、没有教宗训导,没有一切超性成分,剩下的就是一群罪人在管理教会,他们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即使是天主教徒写的教会史,他们也会坦然叙述教会所犯的错误,甚至似乎有意对此津津乐道,然而这就是史学家的任务。

以毕尔麦尔等著、雷立柏先生译的《教会史》(分古代教会史、中世纪教会史、近代教会史三卷)为例。毕氏教会史的作者都是天主教徒,但该书不是专为天主教会写的,而是用作德国大学和各基督教派神学院的教科书。作者在导论上就说,本书不偏袒教会,事实上,他们岂止是不偏袒,而是处处在讨好教外朋友。诚然,向教外朋友示好没有错,但过分讨好也难免有失中立、客观的立场。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天主教徒在读本书时,有三点需要注意:

1、对历史上耶稣的描写容易引起人们误解

毕氏教会史在论及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是这样写的:‘一些近代的学者否认了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比如A. Kalthoff, P. Jensen, A. Drews, P. L. Couchond等。他们说,救世主是一个纯粹神话式的人物,他的神话来自近东地区很普遍的“神 – 人救世主”观念以及犹太人的Messias观念,但这些猜测是彻底批判精神的严重错误。一个来自2世纪的papyrus(手抄纸)的残片告诉我们:《新约》的记载在1900年的历史中是没有任何变化的。犹太作者和外族的作者也曾写了重要的关于耶稣的记载。罗马历史学家Tacitus(塔西托,+120年)在他的著作中(Annales XV 44)论及Nero(尼禄)迫害教会的事件,并且说,Pilatus(比拉多/彼拉多)总督使基督受死刑:auctor nominis eius [scil. Christianorum] Christus Tiberio imperante per procuratorem Pontium Pilatum supplicio affectus erat。小Plinius(普林尼)总督约于112年向Traianus皇帝写过信(Plin. Epist., 10,96)并且其中说,Bithynia地区的天主教徒们在礼拜中向基督唱歌,把他当作神(Christo quasi deo carmen dicere)。大约在93年,犹太历史学家Josephus Flavius(约瑟夫斯)在他的Antiquitates Iudaicae 20,9,1称Jacobus(雅各伯/雅各)为“耶稣的弟兄,而耶稣被称为基督”。然而,同一书中另一个章节(18,3,3)曾引起了怀疑:“那时候出现了耶稣,一位重要的人[如果能称他为人],他完成了引人注目的工程,[一位教导寻求真理的人],他吸引了很多犹太人和外邦人。他是Messias(默西亚/弥赛亚),当Pilatus顺着最高贵的人的控告,判他要被钉在十字架后,他的信徒们仍然没有离开他。[因为在第三天,他活着显现给他们,因为先知们预言了很多事关于他]。一直到现在,以基督取名的天主教徒团体仍然存在。”在括号中的话可能是后来的天主教徒编者加入的,因为它们不能符合Josephus的语言习惯。Eusebius(欧西比乌斯)大概已经知道这些插入的词组(参见Hist. Eccl. 1,11,7-8),但Origenes还不知道这些话。虽然很多人认为,这些话是一位天主教徒加入的,在近代的学者当中有一些保卫了这些话的原始性(比如Harnack, F. C. Burkitt, A. Seitz, C. Willems, L. Wohleb, Fr. Dornseiff)。另一些学者(如E. Schuerer, E. Norden, P. Batiffol, P. Corssen等)说,上述的整段是后人插入的,都不是Josephus的原文。Josephus著作《犹太战争》在11或12世纪的古俄罗斯语译本中也包含了5段关于耶稣的话,但这些话肯定是后人加入的,不是Josephus的原话,虽然R. Eisler曾替这些进行过辩护。

‘完全虚构的是某一个Abgar de Edessa王(参见12,9)和耶稣的信件来往(见Eusebius, Hist. Eccl., 1,13)。另一些伪造的文献是Pilatus总督向Tiberius皇帝的一份关于耶稣死亡和复活的报告,以及Lentulus(据说是Pilatus的前任总督)向Senatus(元老院)关于耶稣的外貌的报告。在近代有Ernst Edler von Planitz(1910年)发表了一封信关于耶稣和他的门徒,据说这封信是埃及的医生Benan于83年写的,但实际上是Planitz的无礼伪造。’(毕氏教会史7.2节)

毕氏教会史论述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只有这一节。但这一节给人的印象是:提起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这便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涉及耶稣在历史上存在的文献不多,且大部分是伪造的。最重要的文献莫过于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的《犹太古史》,但很多词句还是后来的天主教徒加入的。

事实是,在古代从未有人怀疑过耶稣的历史性,即使是天主教的敌人也不怀疑,只有到了十八世纪末,那时已有无神论存在,有些作者才开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争论耶稣的历史性,他们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仍在争论这一问题,但后来已没有人把他们的质疑放在心上了,因为他们的怀疑经不起辩驳。

毕氏回避了圣经以及早期教父们的见证和他们撰写的教会史,毕氏教会史提到的欧西比乌斯(260-341)是凯撒利亚主教,被誉为教会史之父,他收集了大量教内外人士对耶稣历史性的见证,包括约瑟夫斯《犹太古史》里的内容。奥利振(Origenes,185-254)也是教会史学家,还有圣坡旅甲(Polycarp,69-155)、圣爱任纽(Irenaeus,115-3世纪初,教父,里昂主教)、圣犹斯丁(Justin,100-165)、等等,都收集到教外证明耶稣历史性的证据,甚至包括犹太人对耶稣和辱骂。

教外历史著作涉及耶稣的片段不多(涉及早期天主教徒生活而间接涉及耶稣的片段当然就很多了),但也不像毕氏教会史给人印象的那么少。比如生于撒玛利亚的史学家他勒(Thallus)描述耶稣受难时遍地都变黑了的情形,而当时是满月时节,不可能发生日蚀。罗马帝国提庇留时代的历史记载也提到了这次非正常的日蚀。又如犹太他勒目(The Jewish Talmads)在他的《耶稣家谱》中称耶稣为童贞女之子,“………在逾越节的前夕,他们把他钉在十字架上。”还有些犹太人的记载对主耶稣就不尊敬了,比如犹太拉比犹迦南(R.Youchanan)的学生如乌拉(The Amoa Ulla)说:“你认为拿撒勒人耶稣还有权上诉吗?他引诱人误入歧途。怜悯人的上帝曾说过:‘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但耶稣却例外,他与当时的官府当权者有交情”,等等。还有罗马帝国薛东尼斯(Suetonius)、蒲林尼(Pliny the Younger)、鲁士安(Lucian)、大鲁士(Thallus)的作品以及罗马皇室官员哈德良(Hadrian)的记载等,他们都提到了耶稣。

至于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中对耶稣的记载,认为括号中的词句不符合约瑟夫斯的语言习惯,由于书中没有交代这一段是用什么文写的,也没具体说明怎么不符合约瑟夫斯的语言习惯,我们不好随意下结论,但既然有人进行了反驳,显然语言习惯之说有它站不住脚的地方,甚至已被彻底驳倒,这样比较好说明:一些人因为语言习惯之说被驳倒了,才干脆提出上述的整段都是后人插入的。最有力的证据是,人们后来找到了一篇阿拉伯译文,括号中的词句都在里面。

从教会的角度看,耶稣有十二宗徒及众多门徒,除了圣经,圣传、书信、记载不计其数,她没有必要从教外的文献中寻找佐证,早期教父和史学家查看教外史料,目的就是想知道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人是怎么看待耶稣的。他们会设法保护原始史料,绝不会去篡改它们。教会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把犹太人约瑟夫斯的记载作为耶稣存在的有力证据。事实也是如此,要是不看毕氏教会史,几乎没有人知道约瑟夫斯是谁。

《犹太古史》对耶稣一生作了很详细的叙述,譬如:耶稣是若瑟和马利亚的儿子,乃童女怀孕而生。但毕氏教会史没有提及。

约瑟夫斯的《犹太战争》本来就不是正史,它是一部演义史,里面不乏夸张、虚构的内容。古俄罗斯语译本中添加了5段关于耶稣的话,这完全有可能,中世纪俄罗斯的天主教徒或者是为了增加戏剧性,或者是为了说明约瑟夫斯很友善,都有可能。

据天主教百科全书(原版,不是国内编译的删节版)介绍,《埃德萨王阿波格(Abgar de Edessa)与耶稣书信往来》是个传奇故事。该书就像《英王亚瑟与圣杯》一样,没有太多历史参考价值,尽管欧西比乌斯主教认为这样的传说总不会空穴来风的。

2、把圣人圣迹统统视为传说。

在早期教会开教初期,出现了众多圣人,他们行了很多圣迹,但是这些圣迹,包括耶稣、圣母的显现,都是超自然的,历史学无法解释,于是毕氏教会史不但统统将其视为传说,而且只字不提圣迹的具体内容,当然,主耶稣行的奇迹也没有提。事实上,毕氏教会史只把目光聚焦于世俗教会,至于默观教会的作用如何,它已超出了历史学的研究范畴。

3、奚落教宗之能事

毕氏教会史的作者们似乎有“柿子专找软的捏”的倾向。教外人自然是不敢得罪的,否则书无法销往德国各大学和各基督教派的神学院,但是,奚落奚落教宗,让兄弟教派的朋友们感到满意,圣父们是不会在意的。

从教会法来讲,对神职人员不敬是要受罚的;从伦理上讲,他们都有天主赋予的神恩、神权,平信徒批评神父就和批评自己的父亲一样无礼,况且教宗还是基督的现世代表,神恩、神权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人。只有教宗才有权利对先教宗提出批评,教会内任何其他人批评教宗,从理、从法都说不过去。

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西方社会便出现了一种反叛思潮,无视长上,悖逆父母,只要使自己不顺心,张口便骂,管他是谁。即使在世俗社会,我们也应该尊重权威,毕竟我们是基督在子民,而不是造反派。对引领我们走向永生的教宗,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尊敬呢?

毕氏教会史把目光集中于教宗们处理外交事务上,而外交问题通常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很难说对和错,还有,每个人所处的位置、环境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以中梵建交为例,大陆教友可以很轻松地说:“既然梵蒂冈与台湾的外交关系是障碍,那就和台湾断交好了。”而台湾教友会认为:“我们与梵蒂冈建交在先,双方关系很好,凭什么要我们断交呢?”可喜的他台湾教友已表现出难能可贵的大度。所以说,我们很难判定梵蒂冈的外交政策是对还是错,只有天主知道正确答案,更有可能的,是天主让教宗们做出的决定。我们凭什么去判断呢?我们无法像天主一样能看到事物的全貌,而只凭片面的信息去妄加评论,往往会酿成大错。对有些事情,我们可能至今都不明白教宗为何要这样做,可是,这重要吗?作为平信徒,我们要做的就是服从,其它事让天主和教宗商量好了。

教宗们的首要任务是引领人类走向永生,而毕氏教会史极少提到教宗们在这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每位教宗都有他伟大、亲切、感人之处。教宗亚历山大六世是教会史上最受争议的,然而正是这位教宗第一个颁赐玫瑰经各种大赦的敕书,第一个签署派传教士去美洲传教的法令。他的玫瑰经大赦敕书使无数天主教徒收益,难道我们不应该感谢他吗?

玩出高雅,信出高贵

前几天同学聚会,碰到一位北京的同学,我问他是不是也玩点花鸟鱼虫什么的,他说不玩,因为不会玩。他说过去北京玩宠物的都是些八旗子弟,一般人玩不出那种高雅。以养狗为例,现在狗的待遇比过去好多了,冬天甚至还穿棉袄,主人待它比人还亲,但是,它一出去照样满地拉屎,冲人乱汪汪,拉着主人到处乱跑。八旗子弟养狗却不是这样,首先要教会狗懂规矩,出门就陪在主人一侧,不让叫时就不叫,只能在固定地方拉屎,不准满地找吃的,其次还要教会它们做些逗人喜爱的事,比如向人作揖,帮人找东西,为主人叼篮子,等等。

当今社会很推崇中国的市井文化,比如老北京民俗、地坛庙会等,但是人们却忽略了中国的宫廷文化和士大夫文化。士大夫文化对中国的影响最大。我们现在所保留的一些传统思想,均来自士大夫文化。士大夫们同样注重子女培养,教他们知书达理,刻苦勤奋。他们希望男孩子能考取功名,女孩子要温文尔雅,孩子们在待人接物上要礼貌周到,一看便知是出自大家。拙劣衙内毕竟是少数。而琴棋书画,便是士大夫阶层的高雅娱乐。中国的诗画大多出自名士,而不是西方那样的职业艺术家。

我在想,既然玩都有高雅与平庸之分,那我们在信仰上是否也可以信出一份高贵呢?作为天主的子民,我们确实应该活出高雅的内涵,以显出天主子民的高贵身份。在生活上,我们上对得起妻儿老小,下对得起亲朋好友;在工作上,我们勤勤恳恳,尽心尽责;在处事上,我们大度谦逊,诚实可靠;在内修上,我们努力培养四枢德,避免触犯七宗罪;在敬天上,我们按时祈祷弥撒,遵守教会训导。我想,这就是一个天主教徒的高贵所在了。

天主教本来就是一个高贵的信仰,她由天主子亲口传授,由圣神朝夕相伴,由圣母时刻呵护,无处不显示它神圣的高贵。在尘世,自她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后,她就与王室结下了不解之缘。西方各国的教化,都是国王带头奉教,臣民跟随。为了表彰好人,西方形成了一套noble制度。noble一词无论在拉丁文还是英文中,都表示“好人”,“高尚的人”。把它翻译成“贵族”是不对的,诚然,当时好人的地位比普通人高。罗马帝国灭亡后,教会便承担起教化西方各蛮族的责任,教他们文化、耕作、手艺,最终使他们安顿下来,进入辉煌的中世纪。由于西方人好斗,教会便制定出一套骑士制度。作为一名骑士,他不但要武功好,而且还要有优良的品格,要有见义勇为的勇敢精神。西方领主为保护他的属民而献出生命者不在少数。在中世纪,所有的学校、医院、慈善机构都是教会创办的,她承担起一个国家的教育和社会福祉责任。教会、王室、好人、百姓形成一个和谐的有机体,强者帮助弱者,弱者辅助强者,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发展社会。教会是排在第一位的,她对社会的贡献最大,弥撒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耶稣就住在教堂里。

高贵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在品质。很多人似乎忘了这一点,以为名牌服装、高档轿车、豪华别墅才能使一个人变得高贵。可是,一只吃高价购粮、穿漂亮衣服但却满地拉屎的狗,我们会觉得它高贵吗?

天主的法律是家法

圣施礼华在《道路》中借用一位主教的话说,对我们来说没有判官,只有父亲。天主就是我们的在天之父,那祂颁布给我们的法律就是家法,事实上也确实是家法。就像世上的父亲一样,对孩子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每次想要动用家法,结果却不了了之,或者家法执行了一半,祂就心软了,或者看到孩子悔过,祂就转怒为喜,早把家法这件事忘了。默想天父的仁慈,可以对照自己的父亲是如何爱护你的,祂只会比自己的父亲更加爱你,不要忘了,肉身是父母给的,而灵魂却是在天之父给的。肉身是可朽坏的,它是灵魂的临时居所,而灵魂是永恒的,所以人与天父的关更为紧密。教会说,人要听父母的,唯有圣召一事可以不听父母的劝阻。这句话在伦理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天父比自己的父母更亲。人和天主有神型的血缘关系。

对我们来说,既然天主的法律是家法,那它和人间的法律当然不同,人间的法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没有任何情面可言,而父亲的家法,自然有很大的活络空间,圣施礼华在《道路》中说,聪明的孩子在做错事的时候,会依偎在父亲身旁。我们完全可以这样做,当我们犯罪后(当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惹祂”老人家"生气),首先应该想到,这下我又惹天主生气了,再想想这个罪犯得有多么不值,请天主宽恕,然后赶紧去办告解。尽管你以后可能再犯同样的罪,但天主依然会感到愉快,因为你这次表现不错。

既然有家法,那当然有挨罚的时候,圣保禄说:“我们即使受罚,只是受主的惩诫,免得我们和这世界一同被定罪。 ”(格前11:32)可见天主罚我们是出于爱,让我们听话。这种罚不同于对索多玛的惩罚,而是受主的惩诫。这很像俗话说的:打是亲,骂是爱。

天主想认真实施家法,应该是"蛮难"的,首先"难对付"的是圣母,她对她的孩子们几近到了溺爱的程度。天主动用家法稍微重一点,她就会嚷嚷:"好啦,孩子已经知错啦,别罚了,看把孩子吓的,……。圣母就像妈妈一样呵护我们。对于那些时常在她膝下玩耍的孩子,她就更加爱护了。萧潇在《爱的使者:基督圣徒传》中记述圣母在路德显现时写道:圣母朝人群中的几个人笑,显然是认识他们。可以相信,这些人必定是每天呼求圣母的人。

除了圣母,我们还有大圣若瑟,诸圣人圣女,众天使,尤其是我们的守护天使,他们都会替我们说情,盼我们平安回到天上的家,当然,天主期盼我们尤甚。

孝顺的孩子都是敬畏父亲和他的家法的,他们不愿意触犯家法,是出于爱和敬畏。我们也应该以这种心态遵守天主的法律。

天主真的是有求必应

经常祈祷的人可能会有一种体验,似乎天主只在’小事’上俯听我们的祈祷,对于’大事’好像不会轻易答应。我想这恐怕是我们对于大事、小事的理解与天主不同。天主认为的大事是:你是否对太太忠诚、爱护;对儿女培养,尤其是信仰培育,是否尽心尽责;对父母长辈是否尽孝尽道;对亲戚朋友是否关怀备至。而我们理解的大事可能是:赚钱、升职、买房、买车。我们认为只有有了足够多的钱,生活才能幸福,而天主却认为幸福完全可以从今天开始。

在天主认为重要的事情上,我们的祈祷必然凑效,这是我无数次的亲身体验。比如最近一次:我在3月19日大圣若瑟瞻礼能得一次全大赦,但是按照我的行程,我16日要赶回国,17日要去上海,19日早上又要启程去别的地方,而我要住的宾馆离教堂又很远,怎么想都无法赶去教堂得全大赦,于是我在晚上祈祷时对天主“耍赖”说:“主啊,我就是想得全大赦。”我知道天主会给我安排,但当时心里也惊讶,这件事怎么能成呢?可是,奇迹真的发生了,上司来邮件问我愿不愿意等他,因为他也要过来。我当然立即答应下来,把回程推迟到20日,与上司一起离开。我搬到上司要下榻的驻地后,立即让司机带我去找教堂,可是他找到的几个教堂离驻地都很远。我相信这不是天主要我去的教堂,回到驻地,我打开谷歌地图查找,发现附近就有一个教堂。第二天司机坚持要送我去,他一开车就跑出去很远,路人告诉他附近确有教堂,但他按路人的指引却始终找不到,我认为是天主把它“藏起来”了,于是我让他往回开,结果发现在我们住的大厦后面就有一座教堂。走路用不了5分钟。平日早上7点半有弥撒,我照常7点起床就能望上弥撒。于是顺利得了全大赦。回国后,我要出差,又一次向天主“耍赖”,要求过好复活节,可这一次感到主耶稣对我说:“那里本来就有教堂,只是你不愿意早起。”祂说得太对了,我早起半小时就能望上复活节弥撒。看来天主不鼓励懒惰。

在我们认为重要的大事上,天主会评估我们是否承受得起。曾经听一位老教友说,他认识的一个教友,发迹前勤望弥撒、天天祈祷,非常虔诚,他对天主和身边人常说,我要是发了财一定把钱都捐给教会,可是发财后他对天主的回报竟是与太太离婚,娶了个更年轻的女人,教堂自然是不去了,和外教人一样。过去我也祈祷富裕,但天主没有俯听我的祈祷,现在想来,辛亏天主没让我发财,否则我不知会堕落成什么样子。现在我几乎不为钱的事祈祷了,因为我深信主耶稣说的话:“你们不要跟他们一样, 因为你们的父,在你们求祂以前,已知道你们需要什么”。“你们不要忧虑说:我们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因为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寻求的;你们的天父原晓得你们需要这一切。你们先该寻求天主的国和它的义德,这一切自会加给你们。”(玛6:8,6:31-33)一句话,努力把自己的德行修好,其它的让天主安排吧。说实话,和富人相比,我很穷,但我也从来没缺过钱。按我岳父的标准,我是个败家子,花钱总是大手大脚的。

我们在祈祷的时候,不要只是求,而不聆听主耶稣的教导。我曾想做一件事,这件事如果做成,其收益我这辈子都花不完。可是在我祈祷的时候,主耶稣便来“纠缠”我了,祂提醒我这么做是否妥当。我知道欠妥,但我也告诉祂我的理由。当时无论我翻开圣经,还是打开圣施礼华的《道路》,映入眼帘的往往是反对我做这件事的章节。我有一种预感,主耶稣会像以往一样,早晚会说服我。不过这一次我很坚持,因为金钱的诱惑太大了,不知祂如何说服我。过了很长时间,终于有一天,和以往一样,我对主说:“主啊,我服了,还是听你的,按你的意思办吧。”事实证明,这件事是有风险的,辛亏我提前收手,否则知道风险后再收手,在天主台前就没有功劳可言了。

祈祷的方式有口祷、默想、默观三种。与天主沟通的最高境界当然是默观。我很难进入默观的境界,但是,于仁神父在《教理札记》论祈祷这一章(本网灵修荟萃栏目,学习教理札记第44章)告诉我们:“法国亚尔斯乡村本堂神父圣维亚纳在世时,在他堂区内有一个农民,每天耕作守毕后,总要到本村教堂的圣体柜前去拜圣体。别人问他怎会有这许多讲不完的话向耶稣谈,他答道:其实不过是“我对着他看,他对着我看”而已。这种天人相视无语的注视,就是默观祈祷。”受此启发,我在家里的台面上摆上耶稣圣心像,侧面放圣母大理石雕像,雕像后面是一幅蛮大的圣伯多禄大教堂画像。打开台上光线柔和的盐石灯,在耶稣像前点上两支香蜡,再点上底下放香蜡、上面有碗放水和香精的小炉子。我先念晚课,然后就双臂趴在台子上,一会儿看看耶稣,一会儿看看圣母,和他们说说话,感谢他们使我拥有的一切,向他们祈求,征求他们的意见,反省自己如何度过的这一天……最后,我用这样的祈祷结束:赞美天主圣父、赞美天主圣子、赞美天主圣神、赞美圣母、感谢大圣若瑟、感谢圣施礼华、感谢圣弥额尔总领天神(我每天早晨都请他保护我们全家)、感谢我们家的三位护守天使、感谢诸圣人圣女、感谢天上众天使。我想,这大概也算是一种浅层的默观吧。我敢保证,这种愉悦远远超过SPA。我用早上半小时念早课、默想。玫瑰经在晚上“默观”后念。

天主真的是有求必应的,但祂比我们更清楚我们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尤其是不需要会使我们丧失永生的东西。

天主有情有义

天主是重感情的。道理很简单,人是天主按自己的肖像造的,既然人有感情,那么天主必然也有感情,而且比我们的感情深得多,甚至可能是无限的深,就像祂的爱和仁慈一样,是无限的。天主的忠信,也体现在祂那满溢的情谊上。祂一旦把你认作朋友,就永远不变了。尽管你可能时常得罪祂,让祂很伤心,但祂仍把你视为朋友,并期待你尽快与祂和好——告解圣事就在那里,而且祂随时准备宽恕你。

天主对朋友是网开一面的,伯多禄三次背主,耶稣没有一句怨言,耶稣受难时,除了圣若望,其他宗徒都吓跑了,但耶稣复活后对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却是:"愿你们平安!"[若20:19]耶稣虽然教训朋友,可当他们得罪祂时,祂首先想到的是宽恕。

与天主交友,可处处感觉到祂那份浓浓的情谊。天主要毁灭索多玛,籍着祂的尊位,祂完全没必要告诉亚巴郎,可是祂不但愿意和他讲,而且还听他的。最后,天主为他的朋友让步到只要城里有10个义人就不毁灭它。耶稣的好友拉匝禄死了,即使祂知道祂能使拉匝禄复活,可是,当看到众人哭泣时,祂也跟着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成为天朋友的人是有福的。要知道祂不是拣选所有人成为祂的朋友,祂是有选择的,祂惩罚人,那些罪比我们轻的人已受到了惩罚,而我们却幸运地成了祂的朋友。若望福音是这样写的:“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衪的人不至丧亡,反而获得永生。"[若3:16] 天主可没说要让所有的人获得永生,而是那些信祂的人,或者说是祂的朋友,才能获得永生。耶稣的圣体圣事是专为祂的朋友准备的,不但如此,祂还时刻保护着我们,随时俯听我们的祈祷。祂是一位永不背叛、忠实、可靠的朋友。

耶稣待大圣若瑟、圣母、亲戚,也是很有人情味的。若望福音有这样一段叙述[若7:1-9]:

那时,犹太人的庆节,帐棚节近了,他的弟兄于是对他说:「你离开这里,往犹太去罢! 好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你所行的事,因为没有人愿意显扬自己,而在暗地里行事的;你既然行这些事,就该将你自己显示给世界。」原来,连他的弟兄们也不相信他。耶稣回答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你们的时候却常是现成的。世界不会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它的行为是邪恶的。你们上去过节罢! 我还不上去过这庆节,因为我的时候还没有成熟。」他说了这些话后,仍留在加里肋亚。

耶稣的表亲或堂亲弟兄不相信祂,主不但没有责备他们,反而要他们放心:“世界不会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它的行为是邪恶的。”可见耶稣的顾及亲情的,绝不是没有任何情面可言的黑脸包公。

耶稣对大圣若瑟、圣母也是极尽孝道。祂作为天主子来到人间,肩负一项极其伟大而又重要的使命。从现代人的眼光看,祂很有理由辞别父母,去完成祂的使命。但祂没有那么做,而是守候在义父大圣若瑟身边,从事木工,与全家人共同维持生计。相信大圣若瑟必定劝过祂,让祂去完成自己的使命,但祂却不愿意,祂要守候的父母身边,以报养育之恩。

主耶稣一直等到给大圣若瑟送终后,才开始出去传福音。按当时的犹太社会,妇女也要遵守与中国古代类似的三从四德:女人幼年从父,嫁人从夫,夫亡从子。大圣若瑟升天后,耶稣就是家长,祂自己可以决定自己想做的事,礼数上也是完满的。耶稣外出传福音,并没有把圣母一个人撇在家里,而是携圣母同行,一则可以照顾圣母,二来也请圣母协助安排圣妇们。耶稣所做的一切是多么富有人情!

既然天主对朋友是一片痴情,那么,那些背弃祂的人会使祂受多大的伤害就可想而知了。耶稣对犹达斯的断言是:“出卖人子的那人却是有祸的,那人若是没有生,为他更好。” [玛26:24] 对我们来说,一切罪过都可得赦免,唯一不能做的就是背弃天主。

漫话圣诞花环

天主教会有着使用圣诞花环的悠久传统。但是,最早使用花环的是德意志各民族,当时他们还没有被基督教化。在寒冷的十二月,人们用各种常青树枝编织出巨大的花环,在花环中间堆上木材,点上火,然后聚集在花环四周,作为对来年温暖和阳光充足的春天的期盼。

到了中世纪,欧洲人早已全部信奉天主教,而原来的花环也演变成圣诞花环。到了1600年,在德国分裂出去的基督新教仍继续使用圣诞花环,后来圣诞花环逐渐被整个基督教世界所采用。

传统上,圣诞花环用各种常青树枝编织而成,在花环周边插上四根蜡烛,三根紫色的,一根红色的。

花环是美的象征。常青枝象征生命的延续。对于不同的常青枝,还有着自己独特的象征。比如月桂象征胜利;松树、冬青、紫杉象征不朽;雪松象征力量和康复。冬青还有一个特殊含义,就是它的针叶使我们想起耶稣受难时所戴的茨冠。花环的圆形五始无终,象征永恒的天主、灵魂的不朽和在基督内来世的生命;装饰花环的松果象征生命和复活。将所有这些含义加在一起,编织花环的常青枝就表示我们灵魂的不朽和基督预许给我们的、新的、来世的生命。

四根蜡烛代表降临期的四个星期。紫色蜡烛象征祈祷、悔改和奉献自己的准备。红色蜡烛在降临期第三主日(亦称“欢乐主日“)点燃。神父在那个主日也会穿红色祭衣。第三主日之所以被称为欢乐主日,是因为到了第三主日,降临期已过一半了,圣诞节即将到来。点燃第四根蜡烛象征我主将希望带到人间,并表示我们期待他的第二次来临,审判生者、死者。

烛光还象征基督,因为他是世界之光。

现在,人们还会在花环中间放上第五根蜡烛,它代表基督,在平安夜点燃。还有一个传统是用四根白蜡烛替代三根紫蜡烛和一根红蜡烛,这四根白蜡烛在整个圣诞期都点着。

在家里使用圣诞花环的仪式是这样的:

做好圣诞花环,插上三根紫色蜡烛和一根红色蜡烛(如果没有紫色蜡烛,可用白色蜡烛替代紫色蜡烛)。在降临期第一主日,由家中的长者(通常是父亲)带领大家诵读以下祷文:

领读:在冬天到来之际,

我们看着这些现世标记——光和绿枝,

想起天主对我们的预许:

基督,我们的光和希望,即将来临。

请听依撒意亚先知的预言: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一道皓光,

光辉已射在那寄居在漆黑之地的人们身上。

你加强了他们的快乐,扩大了他们的欢喜;

他们在你面前欢乐,有如人收割时的欢乐,

又如勇士分配战利品时的愉快。(依:9:1-2)

众人:啊,天主,

我们欢乐,

我们记得你圣子的许诺。

当我们点燃蜡烛时,

愿基督降福我们,

照亮我们的道路,

使我们认识真理。

愿基督,我们的救主,

驱散黑暗,带给我们生命。

我们期待他的来临。

以上所求是靠我们的主基督,阿门。

以上祷文在降临期只读一次即可。

在降临期第一主日晚餐饭前祷文读完之后,大家来到圣诞花环旁,由父亲读以下经文:

啊,厄玛奴耳,耶稣基督,

普世的希望,万民的救主,

请到我们中来。

然后,由家中最年幼的孩子(需12岁以上可以点火的年龄,否则由父亲)点燃第一根紫色蜡烛。大家做短暂默想后便去用餐。晚餐结束后可熄灭蜡烛。

在降临期第一个星期始终这么做。

到了降临期第二个星期。父亲在圣诞花环旁读以下祷文:

啊,普世的君王,耶稣基督

人类唯一的快乐之源,

请来拯救你的子民。

然后,由家中最年长的孩子(如是独生子女,则由同一个孩子或父亲)点燃第一、二根紫色蜡烛。大家做短暂默想后便去用餐。晚餐结束后可熄灭蜡烛。

在降临期第二个星期始终这么做。

到了降临期第三个星期。父亲在圣诞花环旁读以下祷文:

啊,达味之子,耶稣基督,

天堂之门依你而开,

请来指引我们走上得救之路。

然后,由母亲点燃第一、二根紫色蜡烛和那根红色蜡烛。大家做短暂默想后便去用餐。晚餐结束后可熄灭蜡烛。

在降临期第三个星期始终这么做。

到了降临期第四个星期。父亲在圣诞花环旁读以下祷文:

啊,天主的圣言,耶稣基督,

万物均在你的手中,

请来指引我们走上得救之路。

然后,由父亲点燃全部蜡烛。大家做短暂默想后便去用餐。晚餐结束后可熄灭蜡烛。

在降临期第四个星期始终这么做。

在平安夜那天,父亲也可在圣诞花环中间放上一根较大的白蜡烛。这样,在读完那段祷文后,就点燃五根蜡烛。以后每天都点燃五根蜡烛,直至降临期结束。

因为降临期是唤起我们信仰热忱的时候,圣诞花环的仪式增加我们对圣诞节的准备。此外,好的传统会帮助我们在家中保持醒悟,不忘圣诞的真正意义。

菲律宾人如何过圣诞

菲律宾的圣诞期是全世界最长的。本文之所以称它为圣诞期,而不是降临期,是因为菲律宾人的圣诞佳期实在是太长了,远远超过教会规定的、四个星期的降临期。当然,圣诞期不是教会官方筹办的,而是菲律宾人自发准备的。

菲律宾人把英语中以ber结尾的月都视为圣诞期,也就是说,从9月开始他们就进入圣诞期了,收音机里播放圣诞歌曲,人们从事各种虔敬活动。从12月16日开始,进入为期九天的Misas de Aguinaldo,即阿奎那多弥撒,也称感恩弥撒。这种弥撒每天早晨四、五点钟开始。尽管弥撒开始得非常早,但教堂里却挤满了人。九日弥撒直至24日圣诞前夕结束。在菲律宾,教会官方规定的圣诞庆节结束于三王来朝,但民间的圣诞期要持续到一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即圣婴节(Holy Child)。对于菲籍华人来说,他们的圣诞期甚至要延长到春节。

我的妈妈是女皇

很喜欢默想大圣若瑟、圣母、耶稣的家庭生活。我们通常所见到的圣家三口的圣像,都是用来激励我们信德的,所以不容易显示出大圣若瑟、圣母、耶稣之间的亲情与天伦之乐。根据历史我们发现,犹太人的家庭纽带极其紧密,即使在今天,以色列的民宅大多也是联体的,因为他们喜欢整个大家族都住在一起。

关于圣家之间的亲情,我们在新约中也可找到证据。“在加里肋亚加纳有婚宴,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衪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婚宴。酒缺了,耶稣的母亲向衪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回答说:‘女人,这于我和妳有什么关系?我的时刻尚未来到。’衪的母亲给仆役说:‘他无论吩咐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在那里放着六口石缸,是为犹太人取洁礼用的;每口可容纳两三桶水。耶稣向仆役说:‘你们把缸灌满水吧!’他们就灌满了,直到缸口。然后,耶稣给他们说:‘现在你们舀出来,送给司席。’他们便送去了。司席一尝已变成酒的水──并不知是从那里来的,舀水的仆役却知道──司席便叫了新郎来,向他说:‘人人都先摆上好酒,当客人都喝够了,才摆上次等的;你却把好酒保留到现在。’”(若2:1-10)

根据圣传我们知道,加纳婚宴中的新郎是圣母的亲戚,所以圣母先到那里帮助操办婚宴。我们再注意上述经文中的一些细节。席间,酒用完了,圣母却知道去告诉耶稣,她只是简单说了句:“他们没有酒了。”而耶稣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抱怨”说:“女人,这于我和妳有什么关系?我的时刻尚未来到。”(注:“女人”一词在古希伯来语中意为“夫人”)而圣母听了这句话也立刻明白耶稣接下来会做什么,于是她对仆役说:“他无论吩咐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圣母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完全明白,耶稣将要做的事是超出常规的。

通过母子间的这些对话,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得出结论:圣母以前就有目睹耶稣显神迹的经验。圣史若望告诉我们:“这是耶稣所行的第一个神迹,是在加里肋亚纳匝肋行的。”(若2:11)其实他是指这是耶稣当着门徒们的面,第一次公开行的神迹。这是给教会、也是给我们行的神迹。至于耶稣私下里给圣母、大圣若瑟所行的神迹,则没有计算在内。

耶稣称圣母为“夫人”,正说明母子间的亲密关系。我们知道,那些与父母关系十分亲昵的孩子,有时候会对父母“没大没小”,甚至会给父母起善意的外号(我儿子就给我起外号),当然,这种孩子对父母也是十分孝顺的。

圣母对耶稣的成长十分关注,当耶稣初显天主性后,“衪的母亲把一切默存在心中。”(路2:51)耶稣随着年龄的增长,祂的天主性势必不断显露出来。“耶稣在智慧和身量上,并在天主和人前的恩爱上,渐渐地增长”。(路2:52)。

孩子有出息,母亲是最高兴的。如果孩子有弹琴的特长,做母亲的会经常缠着孩子给她弹一曲。圣母对自己的孩子是天主子,自然欣喜非凡。可以想象,等耶稣长大后,圣母很可能会时不时地缠着祂:“给我显个神迹吧。”而耶稣也很可能会“一本正经”地说:“神迹怎么能随便显呢,我的时刻还没有到呢。”但心里却拗不过圣母,给她显了神迹。

耶稣说“这于我和妳有什么关系?”圣教会对它有正统的神学阐释,但这句话也是母子之间的家常话。事实上,这次婚宴与他们大有关系,因为新郎是他们的亲戚。耶稣这样说,一者祂的时刻确实未到,二来也显示出母子间说话无拘无束的亲昵,就好像孩子嘟囔着显出满不情愿的样子去弹琴,而心里却很愿意为母亲效劳。

圣母满被圣宠,而且满溢母爱。她对我们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充满亲情。她让圣胡安转告主教,在她指定的山上建一所教堂。圣胡安感到十分为难,像他地位这么低下的人,如何能说服主教呢?圣母并没有简单地说:“别担心,我会给你一个圣迹。”而是大发母爱,心疼而又亲切地对他说:“我的小孩子, 所有孩子中最卑微的一个,别让任何事烦扰你。”“你不知道你就在我的膝上吗?”“我没在这里吗?我不是你的妈妈吗?”在哄完圣胡安后,才告诉他该如何去做,并给了他一个圣迹,那就是著名的瓜达卢佩圣母像。

圣母是我们的在天之母。这不是用来表达爱意的抽象概念,她就是现实生活中时刻陪伴我们的母亲,有着为人之母所有的一切母爱,有着呵护我们的温柔的双臂。她盼望我们这些孩子最终都能回到她的身边。

孩子悖逆是母亲最痛心的。二十世纪出现了那么多圣母像流泪的场面,圣母在露德显现给圣女伯尔纳德的时候,望着远处忧伤地落泪,并让圣女为罪人祈祷。只有母亲才会为孩子跌入深渊伤心落泪,而不会仅仅惋惜地说:“善哉、善哉,他这是自作孽。”

人世间的女皇,有把孩子关在孤岛的,有剥夺孩子皇位的,而圣母尽管有天地母皇的尊位,却也是一位贤惠的母亲,她只为自己的孩子着想。世上哪还有这么可爱的母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