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望福音第十课提议答案

注:为了使你在学习中获得最大收益,请务必在看答案前,独自回答全部问题。

读若8:1-11

1. 从第九课我们知道,耶稣没有受过正统的拉比训练,所以群众对于祂有教训人的能力感到意外。尽管祂在法律上没有资格教训人,但群众仍被祂的权威所吸引,而到祂跟前来 -- 并相信祂 -- 他们前来聆听祂。群众来聆听,正如我们在第九课学过,是因为祂的教训很有权威,不像经师和法利塞人。基督的话很吸引人,他们喜欢聆听祂。事实上,我们从若7:45-47得悉,差役因聆听了耶稣的教训,没有按命令抓祂。当司祭长说:「为什么你们没有把他带来?」差役答复说:「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讲话。」

2. 从玛19:3可见,经师和法利塞人有意试探耶稣,问耶稣法律是否容许人休妻。若8:3-4中经师和法利塞人把犯奸淫的妇人带到耶稣前,再一次试探祂,意图因祂的话使其落入他们的圈套。在我们探讨其它问题时,便能看清他们的企图--使耶稣落入他们的圈套。

3. 申22:23-24定下妇人犯奸淫被抓,应受用石头砸死的惩罚,经师和法利塞人就是基于这条法律,要求耶稣把眼前的淫妇正法。

4. 经师和法利塞人试探耶稣的目的是要控告祂,他们把耶稣置于两难的境地,根据梅瑟的法律,犯奸被捉的妇人要用石头砸死,但罗马统治者把判人死罪的权力从犹太人手中夺去,只有罗马有权判人死罪。对犹太人或及其法庭来说,定人死罪相当于自称拥有凯撒的权威,可视为造反,可判死刑。经师和法利塞人相信,只要耶稣表态如何处理被拿的淫妇,便会置耶稣于困局中,如果祂同意将妇人依据梅瑟的法律而判死刑,他们便控告耶稣是冒犯罗马当局的造反者;如果耶稣要求妇人获得赦免,他们便可向群众指控祂背叛梅瑟的法律。所以经师和法利塞人认为无论怎样,耶稣都将难以招架。

5. 在出8:15,我们见到天主的手指击败了与主作对的术士。出31:18告诉我们,梅瑟的法律,天主十诫 -- 包括毋行邪淫 -- 是天主用手指写成的。在经师和法利塞人试探耶稣之际,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耶稣在地上用指头写字上,这段经文可能是在向我们暗示,法利塞人犹如反对梅瑟的术士们,他们引用法律来对付的这个人,恰好是法律的颁布者。

6. 保禄在斐3:4-7告诉我们,他皈依前,深信自己在法律上是无可指责的;若9:40-41说法利塞人应受责备。在若8:7,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罢」,就是要告诉他们,他们都是罪人,并不是无瑕的,只不过是他们太自负而看不见自己的罪,祂的话把他们从罪恶中唤醒,藉此话令他们离去而默认己罪,反过来,如果他们用石头砸死那妇人,他们便会受凯撒处以的极刑。

7. 玛、若和哥各处均谈及耶稣期望人「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天主召唤人成为圣人 -- 接受祂的怜悯和恩宠并远离罪恶,完美地去见证祂的光荣。

8. 耶稣叫犯奸淫的妇人「去罢!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事实上,这话是对我们每一个人说的。教理 # 1431教导:人内心的忏悔是彻底、重新厘定整个生活的方向,回头并全心皈依天主。内心的忏悔需要有改变生活的渴望和决心,期待天主的仁慈,信赖祂恩宠的助佑 -- 我们可以改变犯罪的习惯,并通过坚忍而不再犯罪。教理 # 1451则阐明:痛悔是「内心的伤痛和厌恶所犯的罪过,并且立志将来不再犯罪」。

9. 痛悔有两种,上等痛悔和下等痛悔。上等痛悔是来自爱天主在万有之上;下等痛悔是因为考虑到罪恶的丑陋,以及害怕受到永罚和其它惩罚的威胁。痛悔己罪出于不想或怕下地狱,与由于爱耶稣而不想伤害祂是有分别的。

10. 教理 # 2015阐明避免犯罪并不容易。这条教理提醒我们,生命迈向「成全」、善度神圣生活、效法耶稣的爱的旅程,必须面对痛苦和挣扎,我们会跌倒,我们的行为不会总是「成全」的,我们的成全在于拥抱十字架 -- 跌倒后要站起来再起步,要承认自己的软弱,并依赖耶稣基督的怜悯和恩宠。十字架的道路才是成全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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