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斯神父著
译文:
作为天主教徒,我们习惯于“圣”宗教用品。一旦主教或神父祝圣了一个物品,那么它就被永久地圣化了,它只能用于神圣的目的。
这种祝圣的正规称谓为“奉献礼”。例如,当一位主教奉献(古代称作祭献)了一个祭台,那么这个祭台只能用作神圣的目的,尤其用它来奉献弥撒。或者当一个圣体杯被祝圣了,那么它就变成了一个神圣的容器,只能用于神圣的目的。一旦一个宗教物品被祝圣,并用于神圣的朝拜或崇敬,我们必须充满敬意地对待它,而不能以不合礼仪或亵渎的方式使用它。(参考《天主教法典》第1171款)
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圣过的宗教物品会磨损或破裂。处理这些物品的基本规则是将它们烧掉或埋起来。在十九世纪初,礼仪部和教会法庭 (现在分别称为礼仪及圣事部和教义部)均就这项事宜发布了命令。这里是一些例子:圣体杯如果不能用了,不能被卖掉,必须将其用作其它神圣的目的或熔化掉;祭衣、祭台布和亚麻布必须被销毁;受污染或多余的圣水必须倒入地里。圣枝要烧掉,其灰烬可以在圣灰礼仪上分发或倒在地里;损坏的玫瑰经念珠或宗教雕像通常应埋起来。总之,其基本概念就是奉献给天主的东西应该归还天主。绝对不能把奉献给天主的东西一扔了之。
同理,对圣体的处理也是如此。在教堂的每个圣器室都有一个水池,这个水池不与下水道相通,而是直接通到地里。如果因某种原因神父不得不处理圣体,他会用水把圣体冲入水池。例如,有一次我在疗养院送圣体,一位老年病人想领圣体,但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下咽,她把圣体吐在了亚麻布上。当我回到教堂的时候,我在水池里洗亚麻布,然后用水把圣体冲掉。
生活在东西随便丢弃的社会里,我们千万不要忘记那些圣过的宗教用品是奉献给天主的,是用作神圣目的的。每当我去一家古玩店,看见圣体杯、圣髑匣(有时里面仍然有遗物)、祭台布和其它曾经用作举行弥撒的圣物在那里出售的时候,都让我心碎。我不由地感到吃惊,“谁会想得出用这种方式处理圣物?”他们应设法在教堂里为这些物品找个新的安置之所,或者妥当地处理这些物品。请切记永远珍惜家里的圣物,虔诚地恭敬它们。如果不得不处理它们,请采用妥当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