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雷立柏译《教会史》需注意的几点

在大陆成长的人通常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那就是认为历史是用来歌功颂德的,不是歌颂一个民族的伟大,就是歌颂某位君王的英明或者某个朝代的辉煌。有这样思维定式的人在读教会史的时候就会遇到困难。历史学主要是用来总结人类过去所犯的错误,使它成为一面镜子,供后人反思,以免重蹈覆辙。如果读者想了解教会的辉煌,读教会史通常会使他失望,因为伟光正通常不是史学家感兴趣的话题。

历史是一门学科,有它专门的、研究历史的方法,超出历史学范畴的事物,它不去研究,因此可想而知,如果没有了启示、没有了圣神、没有圣母显现、没有圣人圣迹、没有教宗训导,没有一切超性成分,剩下的就是一群罪人在管理教会,他们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即使是天主教徒写的教会史,他们也会坦然叙述教会所犯的错误,甚至似乎有意对此津津乐道,然而这就是史学家的任务。

以毕尔麦尔等著、雷立柏先生译的《教会史》(分古代教会史、中世纪教会史、近代教会史三卷)为例。毕氏教会史的作者都是天主教徒,但该书不是专为天主教会写的,而是用作德国大学和各基督教派神学院的教科书。作者在导论上就说,本书不偏袒教会,事实上,他们岂止是不偏袒,而是处处在讨好教外朋友。诚然,向教外朋友示好没有错,但过分讨好也难免有失中立、客观的立场。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天主教徒在读本书时,有三点需要注意:

1、对历史上耶稣的描写容易引起人们误解

毕氏教会史在论及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是这样写的:‘一些近代的学者否认了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比如A. Kalthoff, P. Jensen, A. Drews, P. L. Couchond等。他们说,救世主是一个纯粹神话式的人物,他的神话来自近东地区很普遍的“神 – 人救世主”观念以及犹太人的Messias观念,但这些猜测是彻底批判精神的严重错误。一个来自2世纪的papyrus(手抄纸)的残片告诉我们:《新约》的记载在1900年的历史中是没有任何变化的。犹太作者和外族的作者也曾写了重要的关于耶稣的记载。罗马历史学家Tacitus(塔西托,+120年)在他的著作中(Annales XV 44)论及Nero(尼禄)迫害教会的事件,并且说,Pilatus(比拉多/彼拉多)总督使基督受死刑:auctor nominis eius [scil. Christianorum] Christus Tiberio imperante per procuratorem Pontium Pilatum supplicio affectus erat。小Plinius(普林尼)总督约于112年向Traianus皇帝写过信(Plin. Epist., 10,96)并且其中说,Bithynia地区的天主教徒们在礼拜中向基督唱歌,把他当作神(Christo quasi deo carmen dicere)。大约在93年,犹太历史学家Josephus Flavius(约瑟夫斯)在他的Antiquitates Iudaicae 20,9,1称Jacobus(雅各伯/雅各)为“耶稣的弟兄,而耶稣被称为基督”。然而,同一书中另一个章节(18,3,3)曾引起了怀疑:“那时候出现了耶稣,一位重要的人[如果能称他为人],他完成了引人注目的工程,[一位教导寻求真理的人],他吸引了很多犹太人和外邦人。他是Messias(默西亚/弥赛亚),当Pilatus顺着最高贵的人的控告,判他要被钉在十字架后,他的信徒们仍然没有离开他。[因为在第三天,他活着显现给他们,因为先知们预言了很多事关于他]。一直到现在,以基督取名的天主教徒团体仍然存在。”在括号中的话可能是后来的天主教徒编者加入的,因为它们不能符合Josephus的语言习惯。Eusebius(欧西比乌斯)大概已经知道这些插入的词组(参见Hist. Eccl. 1,11,7-8),但Origenes还不知道这些话。虽然很多人认为,这些话是一位天主教徒加入的,在近代的学者当中有一些保卫了这些话的原始性(比如Harnack, F. C. Burkitt, A. Seitz, C. Willems, L. Wohleb, Fr. Dornseiff)。另一些学者(如E. Schuerer, E. Norden, P. Batiffol, P. Corssen等)说,上述的整段是后人插入的,都不是Josephus的原文。Josephus著作《犹太战争》在11或12世纪的古俄罗斯语译本中也包含了5段关于耶稣的话,但这些话肯定是后人加入的,不是Josephus的原话,虽然R. Eisler曾替这些进行过辩护。

‘完全虚构的是某一个Abgar de Edessa王(参见12,9)和耶稣的信件来往(见Eusebius, Hist. Eccl., 1,13)。另一些伪造的文献是Pilatus总督向Tiberius皇帝的一份关于耶稣死亡和复活的报告,以及Lentulus(据说是Pilatus的前任总督)向Senatus(元老院)关于耶稣的外貌的报告。在近代有Ernst Edler von Planitz(1910年)发表了一封信关于耶稣和他的门徒,据说这封信是埃及的医生Benan于83年写的,但实际上是Planitz的无礼伪造。’(毕氏教会史7.2节)

毕氏教会史论述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只有这一节。但这一节给人的印象是:提起耶稣在历史上的存在,这便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涉及耶稣在历史上存在的文献不多,且大部分是伪造的。最重要的文献莫过于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的《犹太古史》,但很多词句还是后来的天主教徒加入的。

事实是,在古代从未有人怀疑过耶稣的历史性,即使是天主教的敌人也不怀疑,只有到了十八世纪末,那时已有无神论存在,有些作者才开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争论耶稣的历史性,他们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仍在争论这一问题,但后来已没有人把他们的质疑放在心上了,因为他们的怀疑经不起辩驳。

毕氏回避了圣经以及早期教父们的见证和他们撰写的教会史,毕氏教会史提到的欧西比乌斯(260-341)是凯撒利亚主教,被誉为教会史之父,他收集了大量教内外人士对耶稣历史性的见证,包括约瑟夫斯《犹太古史》里的内容。奥利振(Origenes,185-254)也是教会史学家,还有圣坡旅甲(Polycarp,69-155)、圣爱任纽(Irenaeus,115-3世纪初,教父,里昂主教)、圣犹斯丁(Justin,100-165)、等等,都收集到教外证明耶稣历史性的证据,甚至包括犹太人对耶稣和辱骂。

教外历史著作涉及耶稣的片段不多(涉及早期天主教徒生活而间接涉及耶稣的片段当然就很多了),但也不像毕氏教会史给人印象的那么少。比如生于撒玛利亚的史学家他勒(Thallus)描述耶稣受难时遍地都变黑了的情形,而当时是满月时节,不可能发生日蚀。罗马帝国提庇留时代的历史记载也提到了这次非正常的日蚀。又如犹太他勒目(The Jewish Talmads)在他的《耶稣家谱》中称耶稣为童贞女之子,“………在逾越节的前夕,他们把他钉在十字架上。”还有些犹太人的记载对主耶稣就不尊敬了,比如犹太拉比犹迦南(R.Youchanan)的学生如乌拉(The Amoa Ulla)说:“你认为拿撒勒人耶稣还有权上诉吗?他引诱人误入歧途。怜悯人的上帝曾说过:‘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但耶稣却例外,他与当时的官府当权者有交情”,等等。还有罗马帝国薛东尼斯(Suetonius)、蒲林尼(Pliny the Younger)、鲁士安(Lucian)、大鲁士(Thallus)的作品以及罗马皇室官员哈德良(Hadrian)的记载等,他们都提到了耶稣。

至于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中对耶稣的记载,认为括号中的词句不符合约瑟夫斯的语言习惯,由于书中没有交代这一段是用什么文写的,也没具体说明怎么不符合约瑟夫斯的语言习惯,我们不好随意下结论,但既然有人进行了反驳,显然语言习惯之说有它站不住脚的地方,甚至已被彻底驳倒,这样比较好说明:一些人因为语言习惯之说被驳倒了,才干脆提出上述的整段都是后人插入的。最有力的证据是,人们后来找到了一篇阿拉伯译文,括号中的词句都在里面。

从教会的角度看,耶稣有十二宗徒及众多门徒,除了圣经,圣传、书信、记载不计其数,她没有必要从教外的文献中寻找佐证,早期教父和史学家查看教外史料,目的就是想知道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人是怎么看待耶稣的。他们会设法保护原始史料,绝不会去篡改它们。教会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把犹太人约瑟夫斯的记载作为耶稣存在的有力证据。事实也是如此,要是不看毕氏教会史,几乎没有人知道约瑟夫斯是谁。

《犹太古史》对耶稣一生作了很详细的叙述,譬如:耶稣是若瑟和马利亚的儿子,乃童女怀孕而生。但毕氏教会史没有提及。

约瑟夫斯的《犹太战争》本来就不是正史,它是一部演义史,里面不乏夸张、虚构的内容。古俄罗斯语译本中添加了5段关于耶稣的话,这完全有可能,中世纪俄罗斯的天主教徒或者是为了增加戏剧性,或者是为了说明约瑟夫斯很友善,都有可能。

据天主教百科全书(原版,不是国内编译的删节版)介绍,《埃德萨王阿波格(Abgar de Edessa)与耶稣书信往来》是个传奇故事。该书就像《英王亚瑟与圣杯》一样,没有太多历史参考价值,尽管欧西比乌斯主教认为这样的传说总不会空穴来风的。

2、把圣人圣迹统统视为传说。

在早期教会开教初期,出现了众多圣人,他们行了很多圣迹,但是这些圣迹,包括耶稣、圣母的显现,都是超自然的,历史学无法解释,于是毕氏教会史不但统统将其视为传说,而且只字不提圣迹的具体内容,当然,主耶稣行的奇迹也没有提。事实上,毕氏教会史只把目光聚焦于世俗教会,至于默观教会的作用如何,它已超出了历史学的研究范畴。

3、奚落教宗之能事

毕氏教会史的作者们似乎有“柿子专找软的捏”的倾向。教外人自然是不敢得罪的,否则书无法销往德国各大学和各基督教派的神学院,但是,奚落奚落教宗,让兄弟教派的朋友们感到满意,圣父们是不会在意的。

从教会法来讲,对神职人员不敬是要受罚的;从伦理上讲,他们都有天主赋予的神恩、神权,平信徒批评神父就和批评自己的父亲一样无礼,况且教宗还是基督的现世代表,神恩、神权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人。只有教宗才有权利对先教宗提出批评,教会内任何其他人批评教宗,从理、从法都说不过去。

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西方社会便出现了一种反叛思潮,无视长上,悖逆父母,只要使自己不顺心,张口便骂,管他是谁。即使在世俗社会,我们也应该尊重权威,毕竟我们是基督在子民,而不是造反派。对引领我们走向永生的教宗,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尊敬呢?

毕氏教会史把目光集中于教宗们处理外交事务上,而外交问题通常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很难说对和错,还有,每个人所处的位置、环境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以中梵建交为例,大陆教友可以很轻松地说:“既然梵蒂冈与台湾的外交关系是障碍,那就和台湾断交好了。”而台湾教友会认为:“我们与梵蒂冈建交在先,双方关系很好,凭什么要我们断交呢?”可喜的他台湾教友已表现出难能可贵的大度。所以说,我们很难判定梵蒂冈的外交政策是对还是错,只有天主知道正确答案,更有可能的,是天主让教宗们做出的决定。我们凭什么去判断呢?我们无法像天主一样能看到事物的全貌,而只凭片面的信息去妄加评论,往往会酿成大错。对有些事情,我们可能至今都不明白教宗为何要这样做,可是,这重要吗?作为平信徒,我们要做的就是服从,其它事让天主和教宗商量好了。

教宗们的首要任务是引领人类走向永生,而毕氏教会史极少提到教宗们在这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每位教宗都有他伟大、亲切、感人之处。教宗亚历山大六世是教会史上最受争议的,然而正是这位教宗第一个颁赐玫瑰经各种大赦的敕书,第一个签署派传教士去美洲传教的法令。他的玫瑰经大赦敕书使无数天主教徒收益,难道我们不应该感谢他吗?

玩出高雅,信出高贵

前几天同学聚会,碰到一位北京的同学,我问他是不是也玩点花鸟鱼虫什么的,他说不玩,因为不会玩。他说过去北京玩宠物的都是些八旗子弟,一般人玩不出那种高雅。以养狗为例,现在狗的待遇比过去好多了,冬天甚至还穿棉袄,主人待它比人还亲,但是,它一出去照样满地拉屎,冲人乱汪汪,拉着主人到处乱跑。八旗子弟养狗却不是这样,首先要教会狗懂规矩,出门就陪在主人一侧,不让叫时就不叫,只能在固定地方拉屎,不准满地找吃的,其次还要教会它们做些逗人喜爱的事,比如向人作揖,帮人找东西,为主人叼篮子,等等。

当今社会很推崇中国的市井文化,比如老北京民俗、地坛庙会等,但是人们却忽略了中国的宫廷文化和士大夫文化。士大夫文化对中国的影响最大。我们现在所保留的一些传统思想,均来自士大夫文化。士大夫们同样注重子女培养,教他们知书达理,刻苦勤奋。他们希望男孩子能考取功名,女孩子要温文尔雅,孩子们在待人接物上要礼貌周到,一看便知是出自大家。拙劣衙内毕竟是少数。而琴棋书画,便是士大夫阶层的高雅娱乐。中国的诗画大多出自名士,而不是西方那样的职业艺术家。

我在想,既然玩都有高雅与平庸之分,那我们在信仰上是否也可以信出一份高贵呢?作为天主的子民,我们确实应该活出高雅的内涵,以显出天主子民的高贵身份。在生活上,我们上对得起妻儿老小,下对得起亲朋好友;在工作上,我们勤勤恳恳,尽心尽责;在处事上,我们大度谦逊,诚实可靠;在内修上,我们努力培养四枢德,避免触犯七宗罪;在敬天上,我们按时祈祷弥撒,遵守教会训导。我想,这就是一个天主教徒的高贵所在了。

天主教本来就是一个高贵的信仰,她由天主子亲口传授,由圣神朝夕相伴,由圣母时刻呵护,无处不显示它神圣的高贵。在尘世,自她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后,她就与王室结下了不解之缘。西方各国的教化,都是国王带头奉教,臣民跟随。为了表彰好人,西方形成了一套noble制度。noble一词无论在拉丁文还是英文中,都表示“好人”,“高尚的人”。把它翻译成“贵族”是不对的,诚然,当时好人的地位比普通人高。罗马帝国灭亡后,教会便承担起教化西方各蛮族的责任,教他们文化、耕作、手艺,最终使他们安顿下来,进入辉煌的中世纪。由于西方人好斗,教会便制定出一套骑士制度。作为一名骑士,他不但要武功好,而且还要有优良的品格,要有见义勇为的勇敢精神。西方领主为保护他的属民而献出生命者不在少数。在中世纪,所有的学校、医院、慈善机构都是教会创办的,她承担起一个国家的教育和社会福祉责任。教会、王室、好人、百姓形成一个和谐的有机体,强者帮助弱者,弱者辅助强者,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发展社会。教会是排在第一位的,她对社会的贡献最大,弥撒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耶稣就住在教堂里。

高贵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在品质。很多人似乎忘了这一点,以为名牌服装、高档轿车、豪华别墅才能使一个人变得高贵。可是,一只吃高价购粮、穿漂亮衣服但却满地拉屎的狗,我们会觉得它高贵吗?

泰坦尼克上的爱情会持久吗?

曾经有部电影叫《冰海沉船》,叙述的就是泰坦尼克号的沉没。现在的《泰坦尼克号》又添加了一段爱情插曲,使电影情节更加惊心动魄。但是,如果我们设想罗丝和杰克以后真的结婚了,他们会幸福吗?我们不妨探讨一下。

罗丝要嫁给自己所不爱的卡尔,感到非常忧伤,甚至打算自杀,在关键时刻年轻画家杰克抱住了她。他们俩可谓一见钟情。但是,对罗丝来说,这种“一见钟情”与心平气和状态下的一见钟情是不同的。罗丝当时情感激烈波动,当杰克救下她,又给她爱的抚慰时,她深受感动,再加上杰克长得英俊,于是他们之间迸发出爱的火花。在罗丝的潜意识中,他们的相爱可以摆脱与卡尔结婚,因此她与杰克相爱也顺应她感情上的需求。他们的爱情发展很快,当船还在半途,确切地说,当船撞上冰山时,他们已开始上床了。他们的爱情速度快到还没有时间发现对方有什么缺点,情感彻底淹没了理性,没给理性思考留下任何空间。

人都是有缺点的,再好的白马王子,与他相处一年后也会发现他身上有诸多缺点,我们必须面对这个现实,而不能生活在爱情卡通世界里。还有一种情况正好相反,一对情人在热恋的时候往往会被情感所控制,这种情感来自两方面:情欲和爱情,两者交织在一起,使当事者很难分清哪种来自情欲,哪种来自爱情。有的年轻人甚至会说:“我爱他(她)的一切,就是他(她)的缺点,我也觉得那么可爱。”这显然不合逻辑。要知道,那些闹夫妻不合的人,当初也有过热恋,也说过“爱他(她)的一切”,结果在婚后却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

研究恋爱的学者认为,年轻恋人的恋爱期不宜太短,至少要有一年时间,同时不得有亲密接触,最多做到手拉手。这样,恋人们可以少受情欲的影响,而多一些爱情和理性思考。恋爱期长一点,既可以培养爱情,又可以考察对方是否适合做自己的终身伴侣。异性相爱时,双方都会拿自己最好的一面给对方看,时间长了,缺点、毛病也就慢慢显露出来。最重要的是看对方的品格怎么样。较明智的做法是不仅要看他(她)对你怎么样,而且还要看他(她)对别人的行为和态度。再俊俏的男人,20年后也会满脸皱纹,再好看的女人,20年后也是黄脸婆。能使夫妻双方相爱如初的,很大程度上是彼此的人格魅力。

罗丝与杰克闪电式的恋爱,加之情欲的全部投入,在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显然是盲目的,后果怎样很难预料。对杰克来说,还有一个潜在的风险。罗丝当时处于情感崩溃的边缘,等罗丝度过与卡尔的情感纠葛,度过情欲的高潮,她会回归理性,那时她还会觉得杰克般配吗?杰克的死使他们的爱情成了一段佳话,但如果是卡尔死了,而他们俩活了下来,爱情故事就完全是另一个版本了。罗丝会因此痛悔一生。罗丝只是不想嫁给卡尔,说他们俩一点感情都没有是不可能的。假如罗丝对卡尔的死感到庆幸,那么这样一个残酷、自私的女人,杰克或是别人敢娶她吗?

罗丝和杰克在婚后还有一个忠诚度问题。一个已经订婚、即将结婚的女人,突然去爱从未相识的陌生男人;一个男人去勾引人家的未婚妻,从道义上很难让人接受。当然,剧作家已告诉我们卡尔多么令人生厌,但他略去了卡尔的优点,就像一个讨好小三儿的男人把自己的太太说得一无是处一样。事实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罗丝和杰克婚后,像其他夫妻一样,初恋的热点迅速降温,而不得不面对现实生活中的油盐酱醋,各自的缺点也都暴露出来。他们是否会守身如玉?相信不但罗丝和杰克没把握,观众也没把握。也许剧作家可以写另一个爱情故事,一位富家小姐,因为年轻、不懂世故,轻易爱上了一个善于花言巧语、穷困潦倒的画家,结果婚后生活极其悲惨,画家不但没出息,而且酗酒。后来那女子偶然遇见一位精明能干、勇于承担责任的男子,结果女人在百般无奈下逃离苦海,随他而去……剧作家甚至可以把卡尔的优点放在这位精明男子身上。

罗丝和杰克还不得不面对经济问题、信仰问题和门第关系。从经济上说,杰克的钱大概只够买张船票的,如果罗丝母亲不同意这门婚事,拒绝提供经济援助,他们的生活将非常拮据。在情欲高潮期,俩人吃糠咽菜都可以,但高潮退去后,罗丝必然会向往从小已经习惯了的高品质生活,问题是杰克是否能够提供这种优越条件。宗教信仰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我曾向几位美国的新教朋友探讨嫁娶天主教徒的可能性。他们认为除非你改信天主教,否则毫无希望。不同信仰的人结合,由于价值观取向不同,会产生诸多家庭矛盾。不过杰克貌似没有这个困难,只要能娶到罗丝,让他信什么都可以。罗丝与杰克可谓门不当户不对,生活习惯、个人喜好、思想意识会有很大差异,他们的关系能否持久,很难说。况且他们这样做属于私奔,根本不考虑亲人的感受,然而,母女的亲情是割不断的,母女分离的阴影迟早会转嫁到婚姻矛盾中。

《泰坦尼克号》这部电影深受人文主义的影响。所谓人文主义,美其名曰“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其实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我自己幸福就行,哪怕是用卑鄙手段获得的幸福,至于别人或受害者是什么感受,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我不管。中国电影受“五四”运动的影响,也有这种倾向。富家小姐与人私奔、悖逆父母、兄弟反目成仇、夫妻离间,等等。不过这些劣行都被冠以为了某个“伟大目标”的美名。这个目标是政客们自己定的,说它高于一切就必须高于一切,可以置伦理道德于不顾。

与政客们的雄心壮志相比,我情愿听天主的,把家庭弄得温温暖暖,与亲戚常来常往,与邻里和睦相处,与朋友成为莫逆。

朋友是不可再生资源

前几天与同事们一起去考察一个海岛。这是个美丽的小岛,起伏的山丘环抱着一个个静静的海湾,山坳下错落着几户人家。它使我想起儿子说的一句话:“每当我看见壮丽的景色就会很激动,心想,天主造的东西真是太美了。”可惜,这个岛很快就要夷为平地了,因为我们要在它上面搞项目。想到地球上从此再也没有这个岛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公司里的女孩子们也嚷嚷:“至少留下一个海湾吧。”然而一个海湾也不会留下,炸落的山石将填满这些海湾,使海岸线变成一条直线。

就在当天晚上,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我们一个共同的朋友要筹建一个公司,让大家投资,那位共同的朋友说我已经入股了。我的朋友已交了定金,正要把全部投资额汇给那位共同的朋友。他给我打电话就是为了核实我是否入股了,因为我曾经劝过他们俩,他们想做的那个项目是不会有前途的。我告诉他,我并没有入股(我没敢告诉他,事实上那位共同的朋友曾要白白送我股份,让我婉言谢绝了)。他听了很伤心。他所伤心的不是那点定金,而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欺骗了他。我挂断电话痛心地想,他们俩的关系完了。

我忽然想起那个美丽的海岛。它是不可再生资源,可是朋友不也是不可再生资源吗?钱在这里赚不到,还可以到别处去赚,可是朋友一旦失去就再也没有了,没有人能替代他。如果我们仔细算算就会发现,能够彼此说真心话、见到对方能够感到欣慰的朋友没有几个,尤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这种友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因为大家一起度过太多快乐的少年时光。每当我们想起往事的时候,这些朋友便与你的甜美记忆交织在一起。朋友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如果我们坑骗了朋友,真不知该如何心安理得地去回忆过去,甜美的记忆也变得酸楚。

当今社会,很多人都把钱放在第一位,不折手段地敛财,得罪一个又一个朋友。即使成了亿万富翁,如果身边只围绕着一群想赚你钱的人而没有一个知心朋友,这样的生活该是多么孤单!对我来说,我宁可少赚点钱,也不愿长期和家人两地分居,我也不会定居在一个没有朋友的地方。人生短暂,为何不用更多时间与亲人、朋友一起快乐地生活呢?赚钱固然重要,但亲情更是无价之宝。

大家都知道,现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们都在抱怨,但却很少有人愿意迈出第一步,去珍惜友谊。作为天主教徒,我们应该用心思考了,我们总该做得比别人好一点吧?

我们拣来多少洋垃圾?

前些年听北京燕山出版社赵珩总编讲“人文奥运”,其中涉及中国文化。他说天桥的杂耍、地坛的庙会等都不是中国的主流文化,这些只能算作民俗。影响中国的主流文化是士大夫文化和宫廷文化。他说得很有道理。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还没低档到只会街头杂耍的程度。同样道理,我们在了解西方文化时,也应知道什么是它的主流文化,什么是民俗、什么是糟粕。

有人误以为住着洋楼、品着白兰地、喝着咖啡便是享受西方文化了。其实那就是西方的民俗。

那么什么是西方的主流文化?是色情文化,享乐主义?我们试想一下,淫荡、乱交、享乐能使一个国家发展吗?中国有孔孟之道、儒家思想,它奠基了华夏文明。中国文化崇尚克己,认为一个人要想造就一番大事业“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诚然,我们也有妓女,甚至是挂着“二奶”美名的高级妓女,但这只能算作糟粕。西方有色情文化,也有享乐主义,但同样被西方人认为是糟粕。西方的主流文化是基督宗教,它奠基了西方文明。西方的社会精英们同样知道克己,同样在努力塑造品格的完美。在美国扫黄比中国还彻底,对色情文化已形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因为美国有85%以上的人是基督徒,他们拒绝色情文化,拒绝享乐主义。

一些外国商家为了推销产品,自然会通过广告、媒体等各种渠道渲染享乐主义,让人们误以为这就是西方文化,否则怎么刺激消费?于是便出现这样的现象:外国厂家在给西方人设计产品时,注重功能的强大,在给中国人设计产品时注重款式、新潮而功能却大打折扣。在德国,连出租车都是奔驰的,在中国,把几个露腿美女放在奔驰上竟可以卖出天价。美国人穿衣喜欢考察衣料的质地,中国人喜欢名牌,价格昂贵而且还不见得舒服。更有甚者,遭美国百姓唾弃的性感娃娃,却堂而皇之地摆在中国的柜台上。表现男童、女童友谊的塑像,到了中国却成了两个孩子亲嘴。大家之所以对此见怪不怪是由于我们以为这就是西方文化,以为这就是西方的生活方式。去年在电视上演出过几部法国电影,不是偷情,就是一夫多妻,以致人们再次认同法国人就是这么浪漫。其实法国的良家闺秀占绝大多数。

色情文化、享乐主义就是西方的糟粕或称垃圾文化,登不了大雅之堂。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中国人已不会轻易上有形洋垃圾的当了,但对文化领域中无形的洋垃圾,醒悟者不多。这源于中国早期的极左宣传和新闻封锁。为了诋毁西方,我们把西方描写为“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的地方。文化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所以我们在引进外国文化作品时,有意剔除弘扬西方传统美德的作品,因为那些都源自“精神鸦片”——基督宗教。只要是反宗教的,无论其思想意识有多么肮脏,照样会被引进。司汤达那令人恶心的《红与黑》在中国就很畅销。到最后,我们已无法理解西方人的正常行为了:

已故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曾呼吁发达国家免除非洲国家的债务,当发达国家免除非洲国家债务时,我们的媒体却在猜测发达国家背后的政治动机和经济动机。

当美国发起“真爱等待”贞节运动时,我们的“一夜情”正在悄然兴起。

当西方重提商业伦理时,我们的假冒伪劣正大行其道。

当西方人牢记耶稣的教导:“神贫的人是有福的”,我们的媒体却充塞着如何买一辆新款宝马以享受高品位的人生。(西方人的富人也买好车,但不会将物质生活视为“高品位的人生”。)

现在我们只知道西方的富裕、舒适,却不知道他们中的大部分,尤其是社会精英,都是基督徒,不知道他们的宗教生活,更不知道他们的基督宗教思想。这样,我们对西方人和西方社会的判断会有多少准确性呢?我们滤掉了西方文化中的精髓,涌入中国的却是西方的垃圾文化——这才是真正的精神鸦片,受毒害者不在少数。

西方还有一些始终被认为是西方传统的文化垃圾,比如个人主义,它在西方一向遭到口诛笔伐,我们现在却全盘接受,于是便有了忧郁症这样的新生事物。当一个人只为自己活着的时候,自然会产生心灵空虚,并且它使我们丧失了“先天下人忧而忧,后天下人乐而乐”的雄心壮志。

当西方的基督徒们结合自己的信仰研究中国文化的时候,在他们熟读孙子兵法的时候,我们却在拣西方的文化垃圾。西方是有一群社会渣子,他们在不断兜售这些垃圾文化。显然他们在中国找到了市场并且很兴奋。有位反传统人士甚至叫嚷:“我要搬到中国去住了。”因为在中国,色情文化、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一样没少。事实上,西方的二流子们确实把中国当成了“自由国度,极乐世界”。曾经发生的“流氓外教”事件就是一例。美国的大学明令禁止教师与学生约会。这位美国老兄到了中国真可谓如鱼得水,岂止是简简单单的约会。难怪他激动万分,在博客里与友人分享他的中国探险,结果引起中国网民的众怒。

我们试图在多少年之后赶超美国,那么我们应该学习其文化精髓(至少也应了解),还是和西方的社会渣子们同流合污?明眼人都会给出正确答案。

天主的法律是家法

圣施礼华在《道路》中借用一位主教的话说,对我们来说没有判官,只有父亲。天主就是我们的在天之父,那祂颁布给我们的法律就是家法,事实上也确实是家法。就像世上的父亲一样,对孩子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每次想要动用家法,结果却不了了之,或者家法执行了一半,祂就心软了,或者看到孩子悔过,祂就转怒为喜,早把家法这件事忘了。默想天父的仁慈,可以对照自己的父亲是如何爱护你的,祂只会比自己的父亲更加爱你,不要忘了,肉身是父母给的,而灵魂却是在天之父给的。肉身是可朽坏的,它是灵魂的临时居所,而灵魂是永恒的,所以人与天父的关更为紧密。教会说,人要听父母的,唯有圣召一事可以不听父母的劝阻。这句话在伦理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天父比自己的父母更亲。人和天主有神型的血缘关系。

对我们来说,既然天主的法律是家法,那它和人间的法律当然不同,人间的法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没有任何情面可言,而父亲的家法,自然有很大的活络空间,圣施礼华在《道路》中说,聪明的孩子在做错事的时候,会依偎在父亲身旁。我们完全可以这样做,当我们犯罪后(当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惹祂”老人家"生气),首先应该想到,这下我又惹天主生气了,再想想这个罪犯得有多么不值,请天主宽恕,然后赶紧去办告解。尽管你以后可能再犯同样的罪,但天主依然会感到愉快,因为你这次表现不错。

既然有家法,那当然有挨罚的时候,圣保禄说:“我们即使受罚,只是受主的惩诫,免得我们和这世界一同被定罪。 ”(格前11:32)可见天主罚我们是出于爱,让我们听话。这种罚不同于对索多玛的惩罚,而是受主的惩诫。这很像俗话说的:打是亲,骂是爱。

天主想认真实施家法,应该是"蛮难"的,首先"难对付"的是圣母,她对她的孩子们几近到了溺爱的程度。天主动用家法稍微重一点,她就会嚷嚷:"好啦,孩子已经知错啦,别罚了,看把孩子吓的,……。圣母就像妈妈一样呵护我们。对于那些时常在她膝下玩耍的孩子,她就更加爱护了。萧潇在《爱的使者:基督圣徒传》中记述圣母在路德显现时写道:圣母朝人群中的几个人笑,显然是认识他们。可以相信,这些人必定是每天呼求圣母的人。

除了圣母,我们还有大圣若瑟,诸圣人圣女,众天使,尤其是我们的守护天使,他们都会替我们说情,盼我们平安回到天上的家,当然,天主期盼我们尤甚。

孝顺的孩子都是敬畏父亲和他的家法的,他们不愿意触犯家法,是出于爱和敬畏。我们也应该以这种心态遵守天主的法律。

天主真的是有求必应

经常祈祷的人可能会有一种体验,似乎天主只在’小事’上俯听我们的祈祷,对于’大事’好像不会轻易答应。我想这恐怕是我们对于大事、小事的理解与天主不同。天主认为的大事是:你是否对太太忠诚、爱护;对儿女培养,尤其是信仰培育,是否尽心尽责;对父母长辈是否尽孝尽道;对亲戚朋友是否关怀备至。而我们理解的大事可能是:赚钱、升职、买房、买车。我们认为只有有了足够多的钱,生活才能幸福,而天主却认为幸福完全可以从今天开始。

在天主认为重要的事情上,我们的祈祷必然凑效,这是我无数次的亲身体验。比如最近一次:我在3月19日大圣若瑟瞻礼能得一次全大赦,但是按照我的行程,我16日要赶回国,17日要去上海,19日早上又要启程去别的地方,而我要住的宾馆离教堂又很远,怎么想都无法赶去教堂得全大赦,于是我在晚上祈祷时对天主“耍赖”说:“主啊,我就是想得全大赦。”我知道天主会给我安排,但当时心里也惊讶,这件事怎么能成呢?可是,奇迹真的发生了,上司来邮件问我愿不愿意等他,因为他也要过来。我当然立即答应下来,把回程推迟到20日,与上司一起离开。我搬到上司要下榻的驻地后,立即让司机带我去找教堂,可是他找到的几个教堂离驻地都很远。我相信这不是天主要我去的教堂,回到驻地,我打开谷歌地图查找,发现附近就有一个教堂。第二天司机坚持要送我去,他一开车就跑出去很远,路人告诉他附近确有教堂,但他按路人的指引却始终找不到,我认为是天主把它“藏起来”了,于是我让他往回开,结果发现在我们住的大厦后面就有一座教堂。走路用不了5分钟。平日早上7点半有弥撒,我照常7点起床就能望上弥撒。于是顺利得了全大赦。回国后,我要出差,又一次向天主“耍赖”,要求过好复活节,可这一次感到主耶稣对我说:“那里本来就有教堂,只是你不愿意早起。”祂说得太对了,我早起半小时就能望上复活节弥撒。看来天主不鼓励懒惰。

在我们认为重要的大事上,天主会评估我们是否承受得起。曾经听一位老教友说,他认识的一个教友,发迹前勤望弥撒、天天祈祷,非常虔诚,他对天主和身边人常说,我要是发了财一定把钱都捐给教会,可是发财后他对天主的回报竟是与太太离婚,娶了个更年轻的女人,教堂自然是不去了,和外教人一样。过去我也祈祷富裕,但天主没有俯听我的祈祷,现在想来,辛亏天主没让我发财,否则我不知会堕落成什么样子。现在我几乎不为钱的事祈祷了,因为我深信主耶稣说的话:“你们不要跟他们一样, 因为你们的父,在你们求祂以前,已知道你们需要什么”。“你们不要忧虑说:我们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因为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寻求的;你们的天父原晓得你们需要这一切。你们先该寻求天主的国和它的义德,这一切自会加给你们。”(玛6:8,6:31-33)一句话,努力把自己的德行修好,其它的让天主安排吧。说实话,和富人相比,我很穷,但我也从来没缺过钱。按我岳父的标准,我是个败家子,花钱总是大手大脚的。

我们在祈祷的时候,不要只是求,而不聆听主耶稣的教导。我曾想做一件事,这件事如果做成,其收益我这辈子都花不完。可是在我祈祷的时候,主耶稣便来“纠缠”我了,祂提醒我这么做是否妥当。我知道欠妥,但我也告诉祂我的理由。当时无论我翻开圣经,还是打开圣施礼华的《道路》,映入眼帘的往往是反对我做这件事的章节。我有一种预感,主耶稣会像以往一样,早晚会说服我。不过这一次我很坚持,因为金钱的诱惑太大了,不知祂如何说服我。过了很长时间,终于有一天,和以往一样,我对主说:“主啊,我服了,还是听你的,按你的意思办吧。”事实证明,这件事是有风险的,辛亏我提前收手,否则知道风险后再收手,在天主台前就没有功劳可言了。

祈祷的方式有口祷、默想、默观三种。与天主沟通的最高境界当然是默观。我很难进入默观的境界,但是,于仁神父在《教理札记》论祈祷这一章(本网灵修荟萃栏目,学习教理札记第44章)告诉我们:“法国亚尔斯乡村本堂神父圣维亚纳在世时,在他堂区内有一个农民,每天耕作守毕后,总要到本村教堂的圣体柜前去拜圣体。别人问他怎会有这许多讲不完的话向耶稣谈,他答道:其实不过是“我对着他看,他对着我看”而已。这种天人相视无语的注视,就是默观祈祷。”受此启发,我在家里的台面上摆上耶稣圣心像,侧面放圣母大理石雕像,雕像后面是一幅蛮大的圣伯多禄大教堂画像。打开台上光线柔和的盐石灯,在耶稣像前点上两支香蜡,再点上底下放香蜡、上面有碗放水和香精的小炉子。我先念晚课,然后就双臂趴在台子上,一会儿看看耶稣,一会儿看看圣母,和他们说说话,感谢他们使我拥有的一切,向他们祈求,征求他们的意见,反省自己如何度过的这一天……最后,我用这样的祈祷结束:赞美天主圣父、赞美天主圣子、赞美天主圣神、赞美圣母、感谢大圣若瑟、感谢圣施礼华、感谢圣弥额尔总领天神(我每天早晨都请他保护我们全家)、感谢我们家的三位护守天使、感谢诸圣人圣女、感谢天上众天使。我想,这大概也算是一种浅层的默观吧。我敢保证,这种愉悦远远超过SPA。我用早上半小时念早课、默想。玫瑰经在晚上“默观”后念。

天主真的是有求必应的,但祂比我们更清楚我们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尤其是不需要会使我们丧失永生的东西。

天主有情有义

天主是重感情的。道理很简单,人是天主按自己的肖像造的,既然人有感情,那么天主必然也有感情,而且比我们的感情深得多,甚至可能是无限的深,就像祂的爱和仁慈一样,是无限的。天主的忠信,也体现在祂那满溢的情谊上。祂一旦把你认作朋友,就永远不变了。尽管你可能时常得罪祂,让祂很伤心,但祂仍把你视为朋友,并期待你尽快与祂和好——告解圣事就在那里,而且祂随时准备宽恕你。

天主对朋友是网开一面的,伯多禄三次背主,耶稣没有一句怨言,耶稣受难时,除了圣若望,其他宗徒都吓跑了,但耶稣复活后对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却是:"愿你们平安!"[若20:19]耶稣虽然教训朋友,可当他们得罪祂时,祂首先想到的是宽恕。

与天主交友,可处处感觉到祂那份浓浓的情谊。天主要毁灭索多玛,籍着祂的尊位,祂完全没必要告诉亚巴郎,可是祂不但愿意和他讲,而且还听他的。最后,天主为他的朋友让步到只要城里有10个义人就不毁灭它。耶稣的好友拉匝禄死了,即使祂知道祂能使拉匝禄复活,可是,当看到众人哭泣时,祂也跟着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成为天朋友的人是有福的。要知道祂不是拣选所有人成为祂的朋友,祂是有选择的,祂惩罚人,那些罪比我们轻的人已受到了惩罚,而我们却幸运地成了祂的朋友。若望福音是这样写的:“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衪的人不至丧亡,反而获得永生。"[若3:16] 天主可没说要让所有的人获得永生,而是那些信祂的人,或者说是祂的朋友,才能获得永生。耶稣的圣体圣事是专为祂的朋友准备的,不但如此,祂还时刻保护着我们,随时俯听我们的祈祷。祂是一位永不背叛、忠实、可靠的朋友。

耶稣待大圣若瑟、圣母、亲戚,也是很有人情味的。若望福音有这样一段叙述[若7:1-9]:

那时,犹太人的庆节,帐棚节近了,他的弟兄于是对他说:「你离开这里,往犹太去罢! 好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你所行的事,因为没有人愿意显扬自己,而在暗地里行事的;你既然行这些事,就该将你自己显示给世界。」原来,连他的弟兄们也不相信他。耶稣回答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你们的时候却常是现成的。世界不会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它的行为是邪恶的。你们上去过节罢! 我还不上去过这庆节,因为我的时候还没有成熟。」他说了这些话后,仍留在加里肋亚。

耶稣的表亲或堂亲弟兄不相信祂,主不但没有责备他们,反而要他们放心:“世界不会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它的行为是邪恶的。”可见耶稣的顾及亲情的,绝不是没有任何情面可言的黑脸包公。

耶稣对大圣若瑟、圣母也是极尽孝道。祂作为天主子来到人间,肩负一项极其伟大而又重要的使命。从现代人的眼光看,祂很有理由辞别父母,去完成祂的使命。但祂没有那么做,而是守候在义父大圣若瑟身边,从事木工,与全家人共同维持生计。相信大圣若瑟必定劝过祂,让祂去完成自己的使命,但祂却不愿意,祂要守候的父母身边,以报养育之恩。

主耶稣一直等到给大圣若瑟送终后,才开始出去传福音。按当时的犹太社会,妇女也要遵守与中国古代类似的三从四德:女人幼年从父,嫁人从夫,夫亡从子。大圣若瑟升天后,耶稣就是家长,祂自己可以决定自己想做的事,礼数上也是完满的。耶稣外出传福音,并没有把圣母一个人撇在家里,而是携圣母同行,一则可以照顾圣母,二来也请圣母协助安排圣妇们。耶稣所做的一切是多么富有人情!

既然天主对朋友是一片痴情,那么,那些背弃祂的人会使祂受多大的伤害就可想而知了。耶稣对犹达斯的断言是:“出卖人子的那人却是有祸的,那人若是没有生,为他更好。” [玛26:24] 对我们来说,一切罪过都可得赦免,唯一不能做的就是背弃天主。

在美国切勿碰小男孩

“到了美国,你千万别碰小男孩,否则有可能因狎童罪遭到起诉”,这是一位美国朋友提醒我的。他进一步解释道:“如果你觉得某个小男孩很可爱,拍拍他肩膀,他父母就很有理由起诉你狎童。”我非常惊讶,因为过去在美国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原来这个断语是一位著名美国律师发明的,并以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这个断语是冲着美国天主教会去的,于是就有了所谓的“性丑闻”。

“你拍这个男孩肩膀没有?”

“拍了。”

“你为什么拍他肩膀?”

“因为我觉得他很可爱。”

“够了,你犯有狎童罪。”

按照这个标准,几乎每个男人都难以幸免。难怪美国教会的“狎童案”是集体性的。接着瑞士和爱尔兰教会也出现了“狎童案”。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他们触犯了神圣的法律,拍了某个男孩子的肩膀或摸了他的头。

在欧美国家,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不是法官说了算,而是陪审团说了算。陪审团是由普通老百姓组成的,他们不一定有法律常识,完全凭良心和感觉判断辩控双方谁对谁错,如果一方请得起巧舌如簧的律师,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能把陪审团忽悠了,那么他的官司就赢了。不是吗?那位美国明星,杀人证据确凿、DNA鉴定相符,但还是被无罪释放了,因为他花高价聘请的律师嘴上功夫之精,足以颠倒黑白。

在美国教会“性丑闻”案中有没有幕后推手呢?有的。故事还要从教宗本笃十六世与犹太人的关系说起。我们知道,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是位出色的外交家,遇到敏感性问题时,他会岔开话题,避而不答。而现任圣父是位神学家,一位学者,又是德国人,做事有板有眼,既然你问问题,我就老老实实地告诉你我的看法。于是他得罪了犹太人……

漫话圣诞花环

天主教会有着使用圣诞花环的悠久传统。但是,最早使用花环的是德意志各民族,当时他们还没有被基督教化。在寒冷的十二月,人们用各种常青树枝编织出巨大的花环,在花环中间堆上木材,点上火,然后聚集在花环四周,作为对来年温暖和阳光充足的春天的期盼。

到了中世纪,欧洲人早已全部信奉天主教,而原来的花环也演变成圣诞花环。到了1600年,在德国分裂出去的基督新教仍继续使用圣诞花环,后来圣诞花环逐渐被整个基督教世界所采用。

传统上,圣诞花环用各种常青树枝编织而成,在花环周边插上四根蜡烛,三根紫色的,一根红色的。

花环是美的象征。常青枝象征生命的延续。对于不同的常青枝,还有着自己独特的象征。比如月桂象征胜利;松树、冬青、紫杉象征不朽;雪松象征力量和康复。冬青还有一个特殊含义,就是它的针叶使我们想起耶稣受难时所戴的茨冠。花环的圆形五始无终,象征永恒的天主、灵魂的不朽和在基督内来世的生命;装饰花环的松果象征生命和复活。将所有这些含义加在一起,编织花环的常青枝就表示我们灵魂的不朽和基督预许给我们的、新的、来世的生命。

四根蜡烛代表降临期的四个星期。紫色蜡烛象征祈祷、悔改和奉献自己的准备。红色蜡烛在降临期第三主日(亦称“欢乐主日“)点燃。神父在那个主日也会穿红色祭衣。第三主日之所以被称为欢乐主日,是因为到了第三主日,降临期已过一半了,圣诞节即将到来。点燃第四根蜡烛象征我主将希望带到人间,并表示我们期待他的第二次来临,审判生者、死者。

烛光还象征基督,因为他是世界之光。

现在,人们还会在花环中间放上第五根蜡烛,它代表基督,在平安夜点燃。还有一个传统是用四根白蜡烛替代三根紫蜡烛和一根红蜡烛,这四根白蜡烛在整个圣诞期都点着。

在家里使用圣诞花环的仪式是这样的:

做好圣诞花环,插上三根紫色蜡烛和一根红色蜡烛(如果没有紫色蜡烛,可用白色蜡烛替代紫色蜡烛)。在降临期第一主日,由家中的长者(通常是父亲)带领大家诵读以下祷文:

领读:在冬天到来之际,

我们看着这些现世标记——光和绿枝,

想起天主对我们的预许:

基督,我们的光和希望,即将来临。

请听依撒意亚先知的预言: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一道皓光,

光辉已射在那寄居在漆黑之地的人们身上。

你加强了他们的快乐,扩大了他们的欢喜;

他们在你面前欢乐,有如人收割时的欢乐,

又如勇士分配战利品时的愉快。(依:9:1-2)

众人:啊,天主,

我们欢乐,

我们记得你圣子的许诺。

当我们点燃蜡烛时,

愿基督降福我们,

照亮我们的道路,

使我们认识真理。

愿基督,我们的救主,

驱散黑暗,带给我们生命。

我们期待他的来临。

以上所求是靠我们的主基督,阿门。

以上祷文在降临期只读一次即可。

在降临期第一主日晚餐饭前祷文读完之后,大家来到圣诞花环旁,由父亲读以下经文:

啊,厄玛奴耳,耶稣基督,

普世的希望,万民的救主,

请到我们中来。

然后,由家中最年幼的孩子(需12岁以上可以点火的年龄,否则由父亲)点燃第一根紫色蜡烛。大家做短暂默想后便去用餐。晚餐结束后可熄灭蜡烛。

在降临期第一个星期始终这么做。

到了降临期第二个星期。父亲在圣诞花环旁读以下祷文:

啊,普世的君王,耶稣基督

人类唯一的快乐之源,

请来拯救你的子民。

然后,由家中最年长的孩子(如是独生子女,则由同一个孩子或父亲)点燃第一、二根紫色蜡烛。大家做短暂默想后便去用餐。晚餐结束后可熄灭蜡烛。

在降临期第二个星期始终这么做。

到了降临期第三个星期。父亲在圣诞花环旁读以下祷文:

啊,达味之子,耶稣基督,

天堂之门依你而开,

请来指引我们走上得救之路。

然后,由母亲点燃第一、二根紫色蜡烛和那根红色蜡烛。大家做短暂默想后便去用餐。晚餐结束后可熄灭蜡烛。

在降临期第三个星期始终这么做。

到了降临期第四个星期。父亲在圣诞花环旁读以下祷文:

啊,天主的圣言,耶稣基督,

万物均在你的手中,

请来指引我们走上得救之路。

然后,由父亲点燃全部蜡烛。大家做短暂默想后便去用餐。晚餐结束后可熄灭蜡烛。

在降临期第四个星期始终这么做。

在平安夜那天,父亲也可在圣诞花环中间放上一根较大的白蜡烛。这样,在读完那段祷文后,就点燃五根蜡烛。以后每天都点燃五根蜡烛,直至降临期结束。

因为降临期是唤起我们信仰热忱的时候,圣诞花环的仪式增加我们对圣诞节的准备。此外,好的传统会帮助我们在家中保持醒悟,不忘圣诞的真正意义。

菲律宾人如何过圣诞

菲律宾的圣诞期是全世界最长的。本文之所以称它为圣诞期,而不是降临期,是因为菲律宾人的圣诞佳期实在是太长了,远远超过教会规定的、四个星期的降临期。当然,圣诞期不是教会官方筹办的,而是菲律宾人自发准备的。

菲律宾人把英语中以ber结尾的月都视为圣诞期,也就是说,从9月开始他们就进入圣诞期了,收音机里播放圣诞歌曲,人们从事各种虔敬活动。从12月16日开始,进入为期九天的Misas de Aguinaldo,即阿奎那多弥撒,也称感恩弥撒。这种弥撒每天早晨四、五点钟开始。尽管弥撒开始得非常早,但教堂里却挤满了人。九日弥撒直至24日圣诞前夕结束。在菲律宾,教会官方规定的圣诞庆节结束于三王来朝,但民间的圣诞期要持续到一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即圣婴节(Holy Child)。对于菲籍华人来说,他们的圣诞期甚至要延长到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