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的人文主义是以人为中心,而非以神为中心,主张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暗示人为达到幸福的目的,不必顾忌天理。即:人可以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他人的幸福,而达到自己幸福的目的。受其影响的文人骚客,终究胸无大志,他们想要的幸福,就是玩女人。他们歪曲爱的概念,认为男女之爱是神圣的,高于一切约束,包括道德约束。他们鼓励已婚妇女出轨,冲破婚姻的束缚,去追求她所爱的人。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丈夫必定是平谈乏味的,而外面游手好闲的野种,才最值得女人去爱。其代表作有哈代的《苔丝》、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司汤达的《红与黑》,等等。《红与黑》尤其恶劣,我尝试阅读过两次,均未超过第一章。书中的主人公于连,心灵丑恶,就是一泡臭狗屎,让人恶心。打个比方:一桌人在吃饭,突然一只狗跳上桌,拉了泡屎。正常的反应是主人让客人迅速离座,一面把受污染的桌子收拾干净,一面让客人坐在另一张桌旁,重新上菜。而司汤达的描写则不然,他让客人们把鼻子凑到狗屎前,进行深呼吸。真的想吐。
我上大学时读的这些文学作品,毕竟对我产生了影响,认定爱情是神圣的,可冲破一切障碍。其结果是,我拆散了两个家庭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
李二[均用假名]和张三我们几个是要好的中学同学。张三已与刘女结婚。李二哥哥李大,娶有美妻,但其妻王女对婚姻不满,以致不要孩子。张三爱上王女,与我商量,我问他们是否真心相爱,他说是[现在看来,他们是真心想上床],因为他们在一起唱卡拉OK时,两眼对视,她的眼神那么深情。我说既然是真心相爱,可以继续。接下来便是各自与配偶离婚的问题了。我鼓励他们离婚。有情人应该终成眷属嘛。婚离了,两人同居,准备结婚,可不到一个月,两人便吵得不可开交,首先是彼此不信任,其次是都无法忍受对方的性格,不到三个月,两人分手了。王女很快嫁给了一个离婚男,张三两岁女儿因白血病夭折,刘女也改嫁离婚男。张三再娶,有了两个孩子,可其妻网恋上一男,抛下丈夫、孩子,追求幸福去了。
我直到奉教前,学了教理,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痛悔不已!领洗后,与神父聊天时提及此事,仍深感自责。神父只好劝我忘掉这件事。
电影《铁坦尼克号》,未婚妻改变初心是可以的,但总该设法减少对无辜的未婚夫的伤害吧?而电影却大肆渲染偷情的快乐。
夫妻出轨是可以原谅的,但将恶正当化、合理化,甚至怂恿作恶,罪不可赦!列夫托尔斯泰被东正教开除教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