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过初恋吗?

相信初恋过的人都不会怀疑初恋时的那份真挚,那是真正的爱情:纯洁、无私、愿意为她(他)牺牲一切。我的初恋是在中学时开始的,那时上学从不迟到,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搜寻她。我觉得她是那样光彩夺目,与她在一起便感到幸福。至于别人会怎么想,父母是否会反对,自己是否会有所损失,我才不会去管它。早恋使我的学习大受影响,结果没考上名牌大学,但我至今也没后悔,因为我毕竟真诚地爱过,那段甜蜜的记忆是无法用其它东西替代的。

后来她嫁人了。我曾深深地为她祝福,希望她婚姻美满,还像小时候那样爱笑。

人们对初恋之所以难以忘怀,正是因为那份纯洁、无私、可以为她(他)抛弃一切、赴汤蹈火、吃糠咽菜的爱,那份忘我、只愿她(他)幸福的爱。那么人对天主是否也能有这种爱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很多神长、修女就是这样爱耶稣。圣女小德兰便是这些“痴情”人中的一个。她对天主的赞美之辞绝不亚于我们给异性写的一封封情书,她爱天主爱得如痴如醉,以至她在修院里所受的种种磨难都化作了无比的甘怡,为爱的人受苦,再苦也是甜的。我认识一位法国神父,他拿到硕士学位后在法国公司驻华沙办事处当首席代表,待遇很丰厚,可是他怎么也割舍不下对天主的爱,结果他毅然离开世俗和为他落泪的女秘书,当神父去了。看到他整天乐不可支的样子,便知他一定是在恋爱—-与天主恋爱。

人是天主按自己的肖像造的,因此人所具有的那份爱的情感也是从天主那里得来的,但天主更知道如何去爱。圣史若望告诉我们,“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衪的人不至丧亡,反而获得永生。”[若3:16]不是吗?耶稣为了人甘愿屈尊就卑取得肉身,甘愿降生在马槽里,甘愿当穷苦的木匠,最后还“发痴”到任人把自己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换上别人,并且也有耶稣的奇能,不把法利塞人怒而杀之,但至少也可以逃脱掉。只有祂会这么“傻”。我爱天主的这份痴情。天主的爱与人的爱之间的最大区别还在于,天主爱人可以不计较人的缺点,人若犯了错,别人也许不会原谅他(她),但天主却会宽恕之,怜爱之—-这是我爱天主的又一个理由。

人神之爱其实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天主是爱,祂在造人之时便充满了爱意,在祂造了亚当之后,便认为“人单独不好”[创2:18],于是便为他造了女人。天主真是把人当作祂的子女,所以才会想得那么周全。天主爱人,但同时祂希望人也爱祂,这很正常。作父母的没有不爱孩子的,但同时当然也希望子女爱他们。一切都非常自然,非常符合伦理。爱天主永远不会害相思病,因为祂始终爱人,倒是人经常见异思迁,无情无义地忘掉祂。与天主相爱永远不会失恋,只会得到幸福、平安与喜乐,爱得越深,得到的幸福就越多,直至到天堂与祂结合。在天堂与天主相聚的幸福,在人间是体验不到的。《天主教圣经学习》的作者说,圣经中经常用新婚、婚宴来比喻天堂的喜乐,因为人类实在找不出其它词语来形容天堂的幸福了。因此,如果我们用新婚的感受来窥视天堂的幸福,那必是刺激、兴奋、狂喜的感觉。当然天堂之乐远不至此,只是我们体会不到而已。

令人遗憾的是,有些教友却不知道如何去爱天主或感觉不到天主的爱。我当初奉教时,给自己定的底线是不下地狱即可,可是现在想来,如果不爱天主,奉教真的没有什么意思。爱是幸福的源泉,如果没有爱,一切黯然失色,兴味索然。那么人该如何与天主相爱呢?对那些已爱上天主的人来说,他们各自都会有自己的经验。我的经验是读《圣经》,尤其是《新约》,特别是四部福音书,必须熟读。爱需要彼此的交流与沟通,而圣经是天主的圣言,也就是天主对我们说的话。不学圣经,祈祷时很难听到天主的声音,因此也就很难与天主交谈。

另外一种笨方法似乎也可以采纳,那就是用追当初女孩子的方法去追天主,向祂大献殷勤。天主当然不会因你买不到玫瑰花而去别人家园子里偷一枝来送给祂而受感动,但在你祈祷时,可以问祂:“主啊,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呢?”在念《天主经》时,真心实意地愿祂的旨意奉行在人间如同在天上,在你做了件善事后,可以马上向祂汇报:“主啊,你高兴吗?”在你经历磨难时,可以对祂说:“主啊,权当这些是为祢作的牺牲了。”在你得到回报时,当然也别忘了感谢祂。

还有一件最中悦天主的事就是向你周围的人传教,这是祂最希望你做的事,单从如何去爱天主的这个议题来说,你宣讲福音的口才有多笨拙,对方信不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用这种方式向祂表达了强烈的爱。诚然,我们以后应掌握传教技巧,以便更好地光荣天主。

天主是重感情的,你用这么多方法,尤其是传教的方法去勾引祂,祂必中招。去爱吧,难道你不想幸福吗?我们不必非要苦苦等到升天堂再享受永福,幸福完全可以从今天开始。